笔搜屋 > 其他小说 > 蒸汽时代血族日常 > 198. 第 198 章(捉虫) 蒙代尔的孩子……

198. 第 198 章(捉虫) 蒙代尔的孩子……

聪明人一秒记住 笔搜屋 www.bisowu.com 手机同步阅读请访问 m.bisowu.com

    一秒记住【笔搜屋 www.BISOWU.COM】,无弹窗,更新快,免费阅读!

    198

    奥尔没在一楼多耽搁, 上了二楼,老夫妻在主卧室,小夫妻在次卧, 卧室里的床也消失得一干二净,地上只剩下了一层厚厚的灰尘。

    奥尔进门前看了看主卧的门把手,锁是好的。

    家具搬运的时候, 对室内的痕迹有一定程度上的磨损,尤其是地面上的。但盗窃者只为财物,并不是为了销毁证据, 而他们搬运时,血迹已经彻底干涸, 所以绝大多数痕迹还是保存着的。

    从床附近的血迹看, 凶手应该是先杀害了左侧的老人, 再拎着滴血的凶器走到床尾, 绕到右侧,也就是先老爷子再老太太。

    “这个家里,老先生的身体状况怎么样”

    “呃好、好像两位老人的身体状况都不错。”警长的额头略微出汗。

    凶手一直坚定秉承着从强者先动手的观念,但是这样的话, 他应该先去隔壁杀死年轻夫妇吧细节上很坚持,但是大方向上可以不坚持有些矛盾。

    门口附近的血迹已经被磨得看不见了, 走廊上的血迹奥尔跪在地上趴下来能隐约找到。

    跟在后头的警长最初觉得奥尔这个行为让他有些脸红,因为这行为可太不体面了, 一个绅士怎么能这样呢他身后的一位警官更是差点笑出来。他瞪了一眼下属后,却看见了罗森伯格的表情轻蔑。

    当然不是对奥尔的轻蔑,是对他们的。

    警长沉默了片刻,也跪在了地上,与奥尔一起寻找那些已经十分浅淡的痕迹。

    “这个人走路很稳, 他不急不缓地走向次卧。”奥尔跪在次卧门口,这儿的地上有几块相对较大的血迹,但是刮擦得太严重了,已经看不出原来的形态了。

    警长也跟着站了起来“因为那些那些血点很有规律。”

    “是的。”奥尔说,“对方从一楼割破窗户进来后,在黑暗中没有弄出任何大的响动,直接上楼进入主卧再前往次卧。两间卧室的锁都是好的,要么是两对夫妻入睡时都没有锁门的习惯,要么是凶手有钥匙,或他精通开锁,你们第一次来到现场时,检查门把手了吗上面有血迹吗”

    案卷上没标注,所以奥尔问。

    “没有血迹,因为最初以为是入室抢劫杀人,所以我们仔细检查了门锁,但是除了门口的窗户,室内没有任何被破坏的痕迹。所以,这也是熟人作案吗对方有钥匙”

    “不一定是熟人,凶手应该没钥匙,但他是个开锁能手。”他站了起来,指了指地板上的痕迹,“他应该是跪在这开门的,在没有光源的情况下,完全靠听的开门。所以才有几块较大的血迹,他衣服上的血流在了地面上。还有这边,我怀疑他的武器被裹在一块布里放在这。”

    “武器那家伙不是个狼人吗”

    “您过来一下。”奥尔招手,警长过来后,他指着地面,“能看见吗三个小点。”

    “没有。”

    “那您来摸摸。”

    “好的”

    “如果趴下来仔细看,您能看见三个浸血的小点,这是对方把武器放下后磕出来的。”

    其实警长已经摸出来了,但奥尔这么一说他立刻又趴了下去,奥尔侧着身,让出几线光来,有人飞快跑下去把提灯弄来了,奥尔接过来,举在一边“我看见了所以所以这家伙是个人”

    警长跪在那,喜形于色。

    对于这个“狼人”,警局从一开始的动物袭击,到后来的杀人狂,后来到认为那是个狼人。

    诺顿帝国的乡村什么狼人、吸血鬼、魔女之类的事情很“常见”,反正认定了谁是,大家一起抄家伙杀人就好了,简单直接。反而是城市里,对于这种是传说中的存在更畏惧,总觉得这些非人的异类是“非人力可以解决的”,普通人找不到,也杀不死他们。

    作为警察,警长一直努力保持冷静,对外总是会说“我们一定能抓到凶手”,可他也害怕,每次带队巡逻的时候,听见狗叫都让他冷汗直冒。

    但有兵器,代表着对方不是异类,他就是个人,那同样作为人,对方也就是他们可以抓捕的了。

    “对,是个人。”

    其他警察也兴奋了起来,许多人朝前拥,把罗森伯格都挤到后边去了。

    警长也站起来,给其他人让位。

    “这样的兵器不是普通的店铺能拥有的,武器也是线索。”

    “明白,我立刻找人查附近的铁匠铺。”警长笑着点头,抬脚又去踢那些下属们,“快点看完了快让开”

    警察们被踢了也不恼,也笑着让开了。

    奥尔走进次卧,万幸,次卧门口的血迹只是稍有模糊,并没有被彻底磨光“这边是女士,这边是男士”

    “是的。”警长看着奥尔皱起的眉毛,“有问题吗”

    “凶手在老夫妇的房间里,首先对男士动手。但在这个房间,他首先对女士动手。”奥尔指了指地面。

    地面上只有一道滴落血迹组成的血痕,就是从门口到女士那边的床头的。

    “发现尸体时,这位先生的头朝着床头还是床尾”

    “床尾。”

    “他不是逃跑自己翻下床的,他很可能是被拽下来的。”

    “为什么这么说”

    奥尔直接躺在了地上,亲自演示“头朝床头,代表着受害人至少要从床上坐起来,身体朝着床尾的方向用力。一个人在被割喉的情况下,能做到那样的动作吗所以如果他是自己挣扎着翻下去的,尸体的头部应该朝向床头。

    凶手来这,大概率就是为了他。”

    这家人姓温特森,老温特森是一位小有名气的老裁缝,他十几年前和另两位同样手艺不错的老裁缝,合伙开办了一家店铺顶针裁缝店。小温特森当然也是个裁缝,他从小和老温特森学裁剪,现在也能独自做衣服了。

    去年小温特森刚刚结婚,娶的是老温特森合伙人的女儿。

    认识的人,都说这一家人的性格都很好,没听说过他们招惹了什么仇人。这是个很普通,但也很幸福的家庭。

    “我会继续深查温特森家。”警长招招手,另外一位警员凑过来,两人耳语一番,这位警员也离开了。

    “我们先回警局一边等线索,我一边看案卷。”

    “当然。”警长十分高兴地答应着,他现在无比庆幸自己向索德曼总局提出了支援的申请。

    这天晚上,奥尔回到警局后,看了一夜的案卷。警长一开始还陪着奥尔一起看,偶尔两个人互有问答,但过了两点,他就撑不住了,只能把儿子和其他警官叫来,自己去睡了一觉。

    一夜过去,厚厚的案卷奥尔看了一半多一点,笔记记录了小半本。

    问题一,那张照片,拍摄的人还恰好是一位记者,据他本人说,因为职业习惯,他是个随时随地都会带着相机的人,所以,那天晚上他与女伴约会后回家的路上,听见尖叫声,下意识举起相机,拍摄下了那张模糊的照片。

    这张照片是真的模糊,除了路灯下的类似狼头人的身影,他后方的建筑完全就是一片黑疙瘩。

    奥尔问过了摄影师塔尼,想在大半夜拍下这样的照片,那被拍摄的人,必须站在路灯的正下方,而且双方的距离还要足够近,才有那么一点可能。

    询问过当时在场的警员后,他们说正在所有人都追捕犯人的时候,就听见“轰”的中照相机快门声,接着那记者就挥舞着相机跑了出来,大叫着“我拍下那个畜生了”第二天,他从暗室里拿出了这张狼人照片。

    在哈勒姆镇,记者在一夜之间声名大噪。

    “明天早晨把这个记者请来。”

    问题二,这案子是有幸存者的,他寄到索德曼的案卷里也说到了。就是男伴被杀,发出惨叫的那位女士,她受伤了,但是活了下来。可是之后无论谁询问,她就是哭泣,表示害怕、畏惧,当时什么都不记得了。

    过了几天,也就是那个照片出来后,再问她,她就说看见了一个可怕的怪物,上半身是狼,有利爪,咬死了她的男伴。

    可是死者的身上,没有咬痕,只有“抓伤”。

    目前这位女士的伤还没有痊愈,奥尔准备天亮后去见见她。

    问题三,受害者的身上有两种不同的伤口,一种伤口破碎杂乱血肉模糊,一看就是被动物啃咬撕扯的,另外一种伤口就比较干净明了,那是一道道的“抓痕”,比如最后两起案子里的五位受害者。

    前一种伤口的受害者集中在七八月,九月开始就没有了,且受害者的身份大多是郊区农人、流浪汉这一类极其贫困的穷人。后一种的死者都是城市里的有产者有房有工作,从九月到现在的受害者就都是这样的伤口了。

    把这两类受害者归在一起,因为八月几位受害者的身上,出现了两种类型的伤口。

    这被当地的警察解读为,一开始狼人只会用嘴咬,后来他学会了用爪子。但不对啊,之前的死者身上也不是没有抓痕,只是更浅,也更短,就像是真的野兽,比如野狼或者大型犬。

    “凶手带着条狗之后进入城市带着狗不方便”

    奥尔当然很仔细地翻阅了最初几位死者的案卷,从他们的受害位置,居住地,生前交往情况,工作情况,家族情况,等等各方面分析,没发现他们的任何共同点这些哈勒姆警局倒是都仔细查询过了。

    所以这就引来了问题四,这位连环杀手在作案初期就已经有着极强的计划性了这不是个新手,他是从其他地方来到哈勒姆的

    所以,得去最初的几个凶案现场看看,如果是随机选择受害者,那么凶手很可能是在附近窥视了一段时间。虽然案件发生距离现在已经最短的也有四个月了,很多痕迹应该都消失了,但总得去找找,万一呢

    六点半,天亮了,昨天晚上没发生新的案件,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另外昨天白天的两件事也有消息,被盗的家具找回来了。也找到那位名叫劳瑞彭科托的前猎人,现雇佣兵了。

    被盗家具这件事有些乌龙,因为是警察局的自己人干的。

    找不到失主的赃物,以及死光了找不到继承人的遗物,就都归警局或收归当地政府所有。索德曼这样,哈勒姆也这样。

    温特森家一家四口人都死了,他们家就像哈勒姆的九成九居民一样,都是在火车开通后来到这儿的外来户。没人知道他们过去是从哪儿来的,更没人知道他们还有没有血缘上的亲属,那他们家的所有财产,自然就该收归哈勒姆镇所有了。

    按照法律,这样的产业本该等上几年再说的。可按照哈勒姆警察的规矩,这种中下阶层的灭门案,他们的财产镇政府是不会过问的。而这些财产的大头当然归警局的高层,可零头则归普通警察。

    比如温特家,他们的房子和裁缝铺的股份,卖掉之后归警长和副警长们。房子里的家具和首饰,随普通警察处置。

    所以这次他们就按照规矩给处置了。

    早晨警长来跟奥尔说这件事的时候,脸涨得通红,并且全程不敢和奥尔对视。

    “都一样。大家都一样的。”奥尔只能这么说。

    东西要回来也没用了,那些带着血迹的物证,床单被褥扔给了二手服装店,能洗的已经洗干净了,不能洗的就剪裁掉肮脏的部分,至于家具在卖给二手家具店后当然也都清洁一新了。

    至于那位前猎人

    “我比切克先生晚到,我知道他已经带着人追下去了,所以我能做的,就是把小本恩从路灯上弄下来。说到这件事,原本我一个人就能妥善地处理的,可其他人也都拥了上来,那些笨手笨脚的家伙,还有人刚摸到肠子又扔了,结果把肠子弄断了,弄了我一手的大粪”

    前猎人对被叫来问话这件事,并不紧张惊慌,他很轻松地应对着,还能吐槽。

    “您认识死者吗”

    “认识。我认识那条街上的大多数人,我被雇了两个月,如果不是出了这件事,我应该还能继续在那干下去。可惜了,妮塔大婶的奶酪熏肉三明治很好吃。”

    “小本恩为人怎么样他有没有和人发生过矛盾,有没有仇敌”

    “这个我不太清楚,不过我知道小本恩快结婚了,那天他未婚妻赶来了,那是个好姑娘,看见他的样子就吓得晕了过去,醒来后就嚎啕大哭,可真可怜。”

    奥尔感觉这家伙没说实话,可是到底什么地方说谎了,却又没办法指出来。甚至把他叫来问话这件事本身,也只是他个人的怀疑,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他和凶手有联系。

    “十分感谢您在那天所做的一切,未来我们还需要您能够出面作证,所以,近期请您不要离开哈勒姆。”

    “哦。”前猎人看着奥尔,露出假笑,“我当然会留在哈勒姆的,毕竟我也没地方能去,不是吗”

    “就这么让他走了吗,蒙代尔警官”

    “找人跟踪他。”奥尔说,“分两组,一组在明处,一组在暗处。即使两组都被他发现了也无所谓,就说是保护他的。”

    “是要逼迫他吗”

    “是的,虽然这么明显的招数可能对他没什么用。对了,请叮嘱跟踪他的警察们,个人的安全第一。就算跟丢了他也没关系,或者说,跟丢了他对我们是好事。因为接下来,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以这家伙和狼人案有关为名,通缉他了。”

    “您说得对”被迫放走前猎人的警长一开始还有些郁闷,但听奥尔这么说,立刻高兴了起来。

    白天换班的摄影师塔尼挑了挑眉,在罗森伯格塞给他的记事本上记录了两笔。

    接下来,奥尔要去第一起案子的案发现场看看。他走出了警局,天边的一块云飘过,奥尔觉得这云彩好像是狼耳朵啊

    一对黝黑的狼耳朵抖动了两下,变成大狼趴在奥尔枕头上的达利安从被子下面钻了出来。他从床上跳到地板上,伸了个懒腰,四只黑乎乎的狼爪变成了人类的手与脚。

    四十分钟后,穿戴整齐的鱼尾区警局局长啃着大块的猪油渣走进了他的办公室。他的办公桌上放了一个沙漏,这是奥尔离开的第二天,他轮休又不想回家,就跑去白砖大道闲逛,在一家店铺的橱窗里,他看见了沙漏。

    一粒一粒的沙子很细小,但看着它们,至少知道时间是在流动的,无形的时间瞬间变得有形。

    所以他就买了个一小时的大沙漏回来,看着沙漏的流淌

    蒙代尔孤儿院,孤儿院大班的孩子们正在操场上活动,他们都是十二岁以上的。正常的孤儿院里,这种年纪的孩子很少,更正确地说,他们在正常的孤儿院里已经不算是未成年的孩子了,他们都已经被送买走了。

    不过在蒙代尔孤儿院,这些孩子也没谁真的没心没肺地疯玩,无论男女,他们大多都在织毛衣的同时,嘴巴里念念有词,背诵新闻的是在练习文法,背诵乘法口诀的是在练习数学,背诵街道名称的这是在未来成为马车夫做努力,还有背诵圣典的,背诵曲谱的,最强悍的是在背诵法律的

    总之,孩子们没有一个闲着。

    一位男性的身影走进了孤儿院,他身材高挑,穿着昂贵的长大衣,披散着黑色的长发,头戴复古的高筒礼帽,翠色的双瞳和红润的唇,他有着一张极其俊美的脸,俊美到可以用“美艳”来形容,但谁都不会错认他的性别。

    但更奇怪的是,这么醒目显眼的一个存在,可无论是孤儿院里的孩子们,又或是孤儿院外边例行围观的大人们,好像没人看见他。

    男人走到了一位背诵圣典的男孩边“你是光明的信徒吗,孩子”

    “谁会相信那个狗屎”正在背诵的男孩中断了一个单词,在回答之后,又念出了单词的下一半,而且他低头编织着毛衣,眼神也专注在手里的编织物上,没有任何偏移。和他坐在一起的朋友们也依然在各干各的,没人多看一眼那个男人,也没人对同伴的怪异表示出好奇。

    “那你为什么要背诵它”

    “因为我要进入神学院,我要当一个神父,然后让我教区里所有的信徒,都成为蒙代尔的孩子。”

    男人挑了挑眉毛,翠色眼瞳里的兴趣感变得浓郁。

    “你们要为他传道吗但我听说他不喜欢这样。”

    “先生所不喜欢的,是我们从信仰一个伪神,改为信仰他。他不希望任何人放弃自我,将神祇视为至高无上。蒙代尔的孩子信仰的不是他本人,而是他的观点。我们也只有这么说,先生才能允许我们信仰他了。

    不过,我们也理解先生的意思。他不希望我们从一个坑里跳出来后,再跳进另外一个坑里。但是,我们过去信仰那个伪神,和现在信仰他,意思是不一样的,我们知道他并非全知全能,他也是一个人类,可是,我们就是信仰他。

    信仰他不会伤害我们,信仰他做出的一切选择,都是为了我们。这类似于对母亲或父亲的信仰,只不过,他比真正的血亲,更值得我们信赖。”

    “假如他让你去死呢”

    “我会去死的。”

    “可你所相信的他,难道不是一个不会伤害你,为了你好的人吗让你去死还不算是伤害吗”

    “是的,所以当他让我们走向死亡时,也必定是无奈的且必须的选择,而我们也只有遵从他的选择,才不会让惨事发生。而且,我相信他不会让我糊里糊涂的死亡,他会为我们解释清楚,所以,到时候我们必定是坦然且含笑地踏上死亡之路的。”,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p>

    手机用户请浏览 http://m.bisowu.com 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书架与电脑版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