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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六章 女王蜂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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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你要怎么样?」凌瑾晞努力耐着性子问她。

    「不是我要怎样,而是我也没办法,只能等你我慢慢恢复,或者你让我融入你的神魂!」季微凉说得斩钉截铁。

    「好,那现在就开始吧!」凌瑾晞没有犹豫,他脑中系统正在疯狂地反对。

    「宿主,你怎么可以相信她,她会……」

    系统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凌瑾晞打断了,「那你有办法么?还是你要我眼睁睁看着我的子民死去?」

    「他们只是魔族,你可以等自己完全恢复,在去处置那些叛军。」系统无论如何都不想让季微凉靠近男主的神魂。

    「如果那样做,我还配成为魔王么?」凌瑾晞不想违背自己的心。

    「宿主,保护好自己,你才是真正的魔王,哪怕脚踏着这个世界的所有,你都应该保护好自己!」

    「所以,这个世界选择了季微凉。」

    「……」

    「我们要完成任务,就需要这个世界的支持,不是吗?」

    「可是季微凉很可能会接触到系统,你不知道她有多可怕,她……」系统还想坚持。

    「我会战胜她!」凌瑾晞不顾系统的阻止,彻底敞开了自己的神魂。

    随着蓝色和金色的光溢散,床上的季微凉看向另一侧。

    一个传送阵无声出现,另一个季微凉抱着女王蜂站在一旁。

    「喵呜……」床上的季微凉发出一声猫叫,一头撞进了凌瑾晞的神魂中。

    真正的季微凉拍了拍女王蜂的头,「变成那只猫。」

    女王蜂乖顺地照做,随着身躯的变化,女王蜂完全变为了那只猫儿,连气息和灵魂都一模一样。

    抱着猫儿上了床,季微凉一脸闲适地看着凌瑾晞,「果然是个小孩子,还是太稚嫩了。」

    此时化身猫儿的女王蜂开口了,「这就是父亲么?我记得他的神力。」

    「是啊,因为他的神力,你才诞生意识,他确实算是你的父亲,不过他现在已经忘记了一切。」季微凉有些感慨,当年在北越,明明是她先找到血肉地宫,明明是她先准备献祭,最终却还是落到了凌瑾晞后面。

    「他是我的父亲,但是您才是我的母亲,是您的血肉,让我可以凝聚自己的肉体。」女王蜂蹭了蹭季微凉的胸口,「母亲,你和父亲,会一直陪着我吗?」

    「不知道呢。」季微凉并不打算说谎,即使如今的女王蜂,只是个刚刚诞生的孩子,她也不想欺骗。

    「你也知道,你的初代是先有我的血肉,才被注入他的神力,那时候的你还没有完整的神志……」

    于是季微凉便带着女王蜂还有送葬人一起赴死,完成了越州天网最后的献祭。

    很不公平,是的,那时候的女王蜂没有神志,为了控制女王蜂,风城遗孤自愿献祭自身,帮助季微凉控制女王蜂。

    也是因此,那个女王蜂才会那样坚定地追随季微凉赴死,因为她比季微凉更恨毁掉北越的赤虹尊者。

    那一战,季微凉死了,女王蜂也死了,凌瑾晞也算是死了。

    从某种角度来说,他们也算一家人,而且也死得整整齐齐的。

    但是等凌瑾晞回到这个世界,季微凉也被神诺扯着拽出了天网。

    毕竟,对神诺来说,凌瑾晞依旧是凌瑾晞,他本就是这个世界的山神之子,因为重伤神魂流落到另一个世界,但是他依旧是他,他的灵魂还带着山神之子的契印。

    更何况季微凉后面还取了凌瑾晞剩下的神魂,让他受损的神魂彻底融合,即使他在那个世界流落三百多年,他也不过是在修养他的神魂。

    当

    他回到这个世界,就是神诺再次生效的时候。

    按凌瑾晞最初的神诺,季微凉遭受的一切伤痛,他都愿意为她承担——所有的承诺,都对应相应的权力。

    因为神诺,季微凉拥有的一切也都会随着她的伤分给凌瑾晞。

    本该作为天网核心的季微凉。

    她本应不死不灭,不伤不病,一点点忘记所有喜怒哀乐,一点点被天网抹去所有爱恨情仇,成为天意的一部分。

    可是她却被神诺庇护,直到季微凉会被拖出天网,作为天网的一部分,渐渐活了过来,活生生地存在于这个世界……

    这就是男主的力量吧,所有的规则,都不能高于男主,哪怕季微凉躲入天道,她依旧无法逃开那所谓的神诺。

    至于女王蜂,作为妖魔修三族合成品的她,本该没有意识,她只是工具,只是躯壳。

    当年的季微凉为了对付赤虹尊者,重铸天网,本想将自己融入血肉地宫,成为女王蜂,但凌瑾晞打断了她的安排,他的神魂祭坛彻底改变了血肉地宫。

    季微凉的计划失败了一半。

    因为那是凌瑾晞神力铸造的祭坛,凌瑾晞的所有神力都带着他的神诺,季微凉怎么可能在那里献祭自身?!

    如果季微凉死于凌瑾晞的神力祭坛,那就相当于凌瑾晞杀了她,凌瑾晞违背了他的神诺,那么他的神力也不可能继续存在,所以凌瑾晞的神力不可能伤害季微凉,即使季微凉自己献祭也不可以。

    因为这个原因,献祭的人只能换成其他人,那个风城的遗孤。

    那就是初代女王蜂,她为了终止战乱而诞生,她献祭自身,帮助季微凉重铸了天网。

    而季微凉作为祭坛的启动者,她本不用死,她是死于赤虹尊者的重伤,为的,就是以送葬人困住赤虹尊者,带着赤虹尊者一同献祭天网。

    在必败的局势下,在所有安排都被打乱的情况中,季微凉终究胜了。

    现在的女王蜂是第二代女王蜂,也不知是不是太过独特,明明两个血肉地宫各处一方,但是它们竟然能共享记忆。

    但是这个女王蜂怎么可能有北越那个吞噬的血肉神魂多,当季微凉献祭赤虹尊者,她也醒了过来,她没有了任何依仗,所以索性吞噬了里面的看守者,自己逃出了血肉地宫。

    她没有任何人教养,她只知道要活下去,所以她到处让子民捕猎,可是她要的血肉并不多,她更喜欢吞噬神魂,所以她就和湖底的魇魔达成了合作关系。

    女王蜂吞噬神魂,血肉送给魇魔,换取魇魔对她的保护。

    之前季微凉打败魇魔,以魇魔换来了她的刀,女王蜂却以为魇魔未死,只是重伤,所以派了更多的魔蜂为魇魔送食物……

    但是季微凉真正抓住女王蜂,却是在洛城大战之后。

    魔兽猫儿就是女王蜂的朋友,也是魇魔与女王蜂的信使。

    当猫儿将季微凉的消息通过梦境带给女王蜂,她连夜赶了过来。

    星空下,那个倚着窗的我女人,是她血肉上的母亲,从她在血肉地宫中诞生起,她就牢牢记住了关于那个女人的一切。

    她记得那个女人一直带着她,告诉她关于战局的滴滴点点。

    她记得那个女人抱着她,安慰她不要害怕,也不要沉迷血肉,从今往后,她会陪伴她。

    她记得那些人的争吵,那些人只希望自己献祭,而女人却说,「我也算她的母亲,我怎么舍得我的孩子,独自面对那样的不公呢?

    是我要重铸天网,是我要诛杀赤虹尊者,她是为我而赴死,我自然也要完成我的使命。」

    因为记得,所以不恨,不恨她。

    彼时

    猫儿悠然轻鸣,带着女王蜂进入了她母亲的梦境。

    她想知道,这个让「自己」甘愿赴死的女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

    「不去,太冷了。」季微凉果断拒绝了好友的邀请。

    「我都那么正式的邀请你了,你不要那么不近人情嘛!」罗慧丽不依不饶地再三请求。

    「不,那边太冷了,我会感冒的。」对待朋友,季微凉依旧固执,「你知道我的性格的,我不会勉强你,我也不喜欢你勉强我。」

    「这里有暖气啊,你穿多点就好了,不会感冒的。」

    「我去了也冷得出不了门,不去。」

    「可是……」

    「没有可是,就这样吧,我还要上班,就不和你多说了。」季微凉挂了电话。

    她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人,做销售她没那种口才,做技术类,她的专业太难找工作,所以她的选择是工厂文职。

    不选商圈白领,只是因为商圈白领开销大。

    一样的工作时长,都是拿五千工资,而工厂包吃包住,工资是实打实的到手,如果是一般的小白领,一个月房租水电加交通吃饭,至少就要一两千,要存钱太难了。

    「小刘啊,主管让你过去一趟。」一个工友过来说话,身边还跟着一个小伙子。

    「哦,知道了。」季微凉面无表情地点点头,「下午上班之后我会过去找她的。」

    「那你现在?」

    「睡午觉。」季微凉理所当然,她的午休神圣不可侵犯,要她不午休?

    加钱!

    加班是双倍工资。

    毫无疑问,主管肯定不会掏这双倍工资,所以季微凉会上班再去。

    「我,我陪你去。」一旁腼腆的小伙开口。

    「我说了,我不去。」季微凉看了那人一眼,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开。

    工厂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不用浪费时间在没意义的社交上。

    其实季微凉一直不懂,为什么女孩子要讨人喜欢,为了讨人喜欢,要勤快,要温柔,要爱笑……可是那些都是让别人舒服,没人问问女孩子这样,她自己舒不舒服。

    季微凉知道自己不讨人喜欢,她对自己的要求很低,能把自己过舒服了,不折腾别人,也不折腾自己,就够了。

    好好地睡了一觉,季微凉上班后按时去找主管,然后被主管推到了经理那边。

    「微凉啊,你也在我们厂做了三年了,你一直拒绝晋升,为什么呢?」经理一副长谈的模样。

    「我不认为我适合管理。」季微凉实话实说。

    「做管理也是锻炼的机会,你可以先试试。」经理循循善诱。

    「那好,重新签合同。」季微凉点点头,一副没有感情的模样。

    毫无疑问,季微凉按时上下班的作风不适合做领导,很快季微凉就因为下班时间不接电话被经理大骂了一场。

    于是季微凉录下了电话录音,面无表情的告了工厂。

    「她对我的辱骂严重影响了我的精神健康,我得了心理疾病,需要静养,工厂和我签的是管理层合同,麻烦按管理层赔偿。」季微凉的操作让工厂猝不及防。

    她有自己的打卡记录,也有工厂各个地方的照片,来了税务部还有消防部,走了公会还有劳动局。

    以一己之力,季微凉拿到了赔偿。

    作为一个大学生,她懂的不少,她也从不认为自己算什么好人,况且,不是工厂先动手,她不会做到这一步。

    「一个月给我一千多工资?我不收拾你收拾谁?!」季微凉可不是什么小白花,她不需要别人保

    护,她自己能处理任何事情。

    找了一个个律师,受到数次人身安全威胁,做了无数次精神鉴定,季微凉拿到了二十万赔偿,加上她一年七万左右的存款,工作了三年的季微凉,现在手里有四十万。

    四十万是什么概念,是网友口里一年,甚至一个月能赚到的钱,但是实实在在干活的人就会知道,赚钱,没有那么简单。

    当年,在家人和朋友都不理解的状态下,季微凉进了厂,她的想法很简单,她也不想麻烦,认真工作后给自己存些钱就好。

    没有无用的交际和应酬,不需要所谓的逼格和档次,季微凉每年就买两次衣服,夏天买一千,冬天买两千,过最简单的生活,做自己想做的事。

    「那现在你准备怎么样?买房?」薛明玉看着一身睡衣,走在大街上的季微凉,对季微凉的佩服越发浓郁,就这心理素质就不是一般人有的。

    江畔公园,一个都市丽人,身旁跟着一个睡衣女,这样子奇怪的组合引来不少人侧目,但是也就看那么一眼,毕竟正常人也没空管别人怎么活,觉得奇怪也只能多看那么一眼而已。

    「没钱,不买。」季微凉摇摇头,「而且买房做什么,钱到手还没有揣热乎,我就急急忙忙送去给银行,然后换一屁股债?」

    「那你准备怎么办?那些钱就存着?要不要我给你找理财?」薛明玉好心建议。

    季微凉还是摇头,「没必要,我要出去旅行。」

    「去哪儿?」薛明玉有点可惜,现在季微凉那么有钱,她其实想借点。

    「机票已经订好了,到时候会给你寄明信片。」季微凉笑了笑,知道她拿到赔偿的就那么几个人,知道她有多少钱的,就她自己,为了彼此都舒服,她会保持好尺度,「那件事确实伤害了我,我需要出去散散心。」

    「至于么?」薛明玉觉得季微凉小题大做了,「谁上班不被骂,你该不会是真抑郁了吧!」

    「有可能。」季微凉并不觉得挨骂是什么正常的事,别人接受,不代表她也要接受,因为不喜欢和人交际,她都躲到了工厂了,结果还是有那些蛇皮事,她确实需要重新思考一下人生规划了。

    「不是吧不是吧!」薛明玉其实有点酸,那可是二十万,她不吃不喝都要攒两三年呢,「就被骂了几句,多大的事啊。」

    「没多大事,毕竟这是我的事,我破个皮都要去医院,可以了吧。」季微凉掏出手机,给薛明玉转了两百块,「给你转了杯奶茶的钱,我回去收拾行李了。」

    一看季微凉那脸色,薛明玉就知道她生气了,能和季微凉这种人做朋友,薛明玉怎么可能是没有眼力见的傻子,换了别人或许觉得季微凉喜怒无常,不好相处,但是薛明玉却不觉得。

    人还是需要那么一个真性情又有分寸的朋友的,比如季微凉之于薛明玉。

    「好吧,那我们回家,我帮你收拾吧。」薛明玉立刻示软,季微凉这人,硬的不吃,但是软的还是会吃那么一点的。

    「不用。」季微凉看了看时间,「你不是想看电影么,现在还来得及。」

    「我是想和你看电影,你不看我也不想看。」薛明玉挽住季微凉的手臂,她很清楚季微凉的脾气,如果让季微凉离开,她真的立马就会离开!

    成年人的爱恨情仇,许多时候都是一个背影。

    足够成熟,足够体面,也足够冷漠。

    「你不是要出去旅游了吗,咱们得庆祝一下,我们去超市买点菜,我给你做大餐。」薛明玉才不是死要面子的人,知道自己说错话了,立刻决定做饭赔罪。

    「你不是只会红烧肉么?怎么,你不减肥了?」季微凉也笑了,有梯子她自然下台阶,毕竟是那么多

    年朋友,没必要。

    「不吃饱怎么有力气减肥?」薛明玉笑颜如花,「我们去超市买菜,然后回家做饭吧。」

    因为离开了工厂,一时半会也不方便租房,季微凉这段时间都是住在薛明玉家里。

    超市里。

    拿起酸奶,薛明玉和季微凉闲聊,「你以后还去工厂干活吗?我们楼上的公司在招人,我觉得你可以考虑一下。」

    「然后呢?」季微凉心不在焉地挑选着做红烧肉的食材,「红烧肉要不要顺便给你烧几个鸡腿,这冰鸡腿才六块钱一斤。」

    「都跟你说了,冷冻食材吃多了对身体不好。」都市丽人薛明玉拍了拍季微凉的肩膀,「对了,你要不要涂点唇膏,你整个人看起来都焉巴巴的。」

    作为一个合格的白领,妆容一般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但是作为一个懒人,季微凉根本不化妆,在薛明玉看来,这就是季微凉最大的问题。

    「不了,我去买点土豆。」季微凉无所谓地耸耸肩,对薛明玉的好心建议,她理解,但是并不想做。

    「到时候你可以搬到我这边,我们俩可以一起住,你也是大学毕业,何必一天到晚把自己关在工厂里,难不成你还要找个工人当老公?」

    「工人怎么了?工资也不比高级白领低,而且,工厂里的工程师,自己创业成功的大把。」季微凉推着购物车晃到了蔬菜区,拿了一包特价土豆。

    「嘶,你就不能买好点的吗?非要拿特价的?」薛明玉拿起另一边品相更好的,「拿这个,反正也贵不了几块钱。」

    「好,你高兴就好。」季微凉点点头,对她来说土豆就是土豆,一块五一斤的土豆除了个头小点,和三块五的土豆并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薛明玉开口了,那么无关紧要的事,让着她就好了。

    「我们要不要买点海鲜,我想吃龙虾。」薛明玉眨巴眨巴眼,她还没吃过大龙虾,现在季微凉有钱了,她想试试。

    「大龙虾没有,小龙虾可以。」这段时间住在薛明玉家里,季微凉承担了所有日销和食品的消费。

    「嘿嘿。」薛明玉满意地带着季微凉去买小龙虾,她是真的喜欢和季微凉住在一起,季微凉会做饭,而且不计较,有季微凉这样的室友,不找男朋友也没关系。

    随后薛明玉又买了些水果零食,一结账三百多。

    季微凉直接刷了自己的手机,瞟了一眼自己只剩十几块的余额,什么都没有说。

    薛明玉却没有感觉,还在一旁翻着手机,「阿微,你说我们要不要去看个电影啊,刚好就在楼上,咱们东西放一下,看个电影再回家做饭,好不?」

    「我钱不够了,走吧,回家吧。」季微凉提起一包东西走在前头,留下一包给身后一身靓丽的薛明玉。

    两人是打车回到家,钱是薛明玉出的,毕竟季微凉是真的没钱了。

    穷人与穷人的友谊,钱是个暧昧又现实的问题,算的太清,没办法做朋友,算得不清也没办法做朋友,想要维护一段友谊,并不容易。

    在这个繁华的城市,哪怕是一个单间都要一千多房租,薛明玉不止一次和季微凉说,她想找一个男朋友,不为别的,至少能分担房租伙食费用。

    都是八千左右的工资,薛明玉和季微凉过的是完全不同的生活。

    精致优雅的cd,高跟鞋,小香风,下午茶,可是背后的辛苦只有薛明玉自己清楚。

    在薛明玉的家中,厨卫是共用的,小小的八十平,两房一厅,被分割成三个房间,两个房间一个月租金一千一,客厅那个隔间便宜些,八百块一个月。

    公用的卫生间和厨房都脏兮兮的。

    没办法,

    虽然谁都喜欢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但有一个人从不打扫,其他人都会觉得不公平,最后就都不打扫了。

    都是女孩子,许多台面上可以说清楚的东西,偏偏变成暗流涌动。

    按薛明玉的说法,那些人不打扫也不吭声,就那么视而不见,脸皮厚得理直气壮。

    季微凉也看不惯那种人,所以她根本不会把时间花在那种人身上,合得来就合,合不来就别相处,对大家都好。

    紧赶慢赶,在油污都有一厘米的灶台做好了菜,季微凉将几个菜放到了薛明玉的塑料床头柜上。

    自从季微凉来了,薛明玉只会在自己房间吃饭。

    按薛明玉的话来说,她那些舍友没教养,还不知感恩,对那些人客气,没意思。

    这些都市女白领一个个忙于事业,经常是早上七点出门,晚上八点回家。

    薛明玉曾经有个室友就一直蹭别人做的饭,别人找她拿伙食费,她还说别人小气,直接把那个妹子气得搬走了。

    合租什么的,只是看上去美好,实际上问题多得不得了,有的女孩子喜欢带男朋友回住所,洗完澡一出来就是一个肥头大耳的陌生男人,换了谁都不舒服。

    身在忙碌的人世间,谁又比谁高贵?成全自己,为难别人,竟然被认为是一种智慧,真是不可思议。

    一个红烧肉,一个小龙虾,一个凉拌青椒茄子,简简单单的菜色,却是打工人许久都难吃到的一顿。

    「你知道吗?外面红烧肉一份三十块,没几块肉不说,还难吃的要死。」薛明玉大快朵颐,「还有这小龙虾,外面四五十一斤,咱们今天这也算小龙虾自由了吧。」

    看着薛明玉失了都市女白领的优雅,季微凉只是轻轻笑了笑,其实每个女孩都有这一面吧,不优雅,不美丽,但是很可爱。

    「嗯,你多吃点。」季微凉吃了一块红烧肉,那肉类的香甜,让她眯起眼,真好吃啊。

    那么简单的味道,那么满足的食欲,那么彻底的幸福感。

    「对了,你说你要去旅行,你要去哪里旅行啊?」一边啃着小龙虾,薛明玉一边发问。

    「去,看看大雪。」季微凉眼带笑意,「我想看大雪纷飞的样子。」

    「你不是怕冷么?」薛明玉有点吃惊,「前段时间罗丽还和说,她邀请你去东欧玩,你拒绝了。」

    「嗯,我不打算去东欧。」季微凉说出了自己的理由,「人生地不熟的,而且那里治安不好,兵荒马乱的,我不想去长那种见识。」

    「罗丽不是在那里吗?她可以陪你啊!」薛明玉不解。

    「可是我是想去看我女神啊。」季微凉笑了,去东欧的费用超出了她的预算,但是这事没必要和所有人说。

    「你女神?y?她嗓子不是坏了么?」薛明玉瞪大了眼,真有这种真爱粉,千里迢迢去听已经糊掉的偶像的演唱会?

    「是啊,年纪大了,嗓子哑了,耳朵聋了,每次都被说车祸现场。」

    「那你还去?你可真是真爱粉!」薛明玉摇摇头,对于季微凉固执再次投降。

    「怎么说呢?对我来说,曾经的她很好,如今的她完美,上天给了她机遇和天赋,也给了她磨难和坎坷,她没有辜负自己的天赋,也没有败给磨难,这样的她,很美好。」季微凉眼眸温柔,「难得有机会,我去听她的演唱会,顺便在她的国家玩一趟,也挺好的。」

    「果然,不论什么人,能得到你的感情,都是非常幸福的事。」薛明玉眯着眼微笑,「唉,我要是男的,我肯定娶你。」

    「我要是个男的,我也会娶你。」

    两个女孩相视而笑,不论生活有多少不如意,终究会有那

    么一丝缝隙,让她们成为彼此的阳光,给彼此温暖。

    女王蜂小心翼翼地趴在季微凉的身边,小手抓着她的衣袖,安安静静地哭泣。

    这是一个古怪的梦境,甚至与她没有半点关系,但是她就是被打动了。

    作为女王蜂,她没有任何亲近的存在,没有人会在意她想什么,那些人只是恐惧她。

    没有人会关心她做的对不对,它们只是利用她。

    「妈妈,你回来了,我,可以有妈妈了……」

    上一刻她还是高贵高傲的女王蜂,她特意变幻了容貌,她拥有人族最出色的容貌,她拥有最傲人的身材。

    但是此刻,她已然变成一个小小的孩子,她想要回到她的母亲身边。

    她不完美,也不算聪明,她会犯错,她还有许许多多的毛病,但是她不用害怕,因为她的母亲回来了。

    母亲会包容她,也会教导她,在母亲身边,她什么都不用害怕。

    哪怕……

    哪怕,母亲会再一次带她一同赴死!

    「妈妈……」

    随着女王蜂放弃作为女王蜂的身份,魔蜂们化为星尘,带着那些被禁锢的神魂,飘散离开。

    一只手摸了摸女王蜂的头,季微凉的眼眸映着星光,温柔又清冷。

    「你来了。」

    季微凉的声音带着某种沙哑的甜美,就像浓郁的夜,伴着母亲的安眠曲。

    「妈妈……你为什么现在才来!」女王蜂哇哇大哭,她其实很害怕,当赤虹尊者死去,这个处于魔族深处的血肉地宫就是她的地狱,她有意识,她懂得一切,而那些人只想夺取她的力量,只想……

    女孩尖利的哭喊着这么多年的悲伤和痛苦。

    母亲的怀抱中,是她诞生的血肉,有她相连的心跳,时隔数十年,她的母亲回来了,她终于有了述说与哭诉的权力。

    季微凉安静地抱着她,终究一声叹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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