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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章 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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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夜里,许尽欢躺在客栈里,睁着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帐顶。

    窗外,北风呼呼地吹。

    比起咆哮的海风来,这四九城的风称得上是温柔。

    但不知道为什么,许尽欢却觉得害怕,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感,在刹那间遍布了他的全身。

    紧接着,他感觉到饿了。

    深夜的客栈,最快填饱肚子的办法,是下一碗清汤面条。

    罗叔给客栈伙计一点碎银子,伙计很快端来一碗面条。

    许尽欢三口两口吃完,感觉肚子里还是空空的。

    接着,第二碗,第三碗……

    吃到第五碗的时候,罗叔觉得不对了,一把夺走了他手里的筷子。

    他捧起面碗就往嘴里灌。

    面条呛进喉咙,又喷出来,他咳了个天昏地暗。

    许尽欢从七岁开始,人生活着的目标就是为了报仇。

    陈良平一死,他一下子没有了目标,心里仿佛出现了一个空洞。

    那空洞一碗面条填不满,两碗,三碗……

    永远都填不满!

    “罗叔。”

    他满脸是泪地抬起头。

    “陈良平不在了,我拜师有什么意义?进画院有什么意义?留在京城有什么意义?”

    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罗叔没有说话,拿来湿毛巾,给他净面净手。

    十根手指擦干净,罗叔突然冷笑一声道:“这世上有子承父业,就有父债子还,都是天经地义的事。”

    没有人知道,罗叔的真名,其实叫上官罗。

    他和娘,是同父异母的兄妹。

    上官家抄家,女眷被卖,男眷被杀,被流放。

    他这个庶出的儿子没有逃过被流放的命运。

    娘之所以愿意跟着爹,除了爹舍得砸银子以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

    爹答应去流放之地,找到上官家的人。

    结果,只找到了一个活着的,就是上官罗。

    因为不能以真名示人,才叫罗叔。

    罗叔的下体在流放的途中,被衙役踢坏,所以把许尽欢当成自己的孩子,照顾他的衣食住行,教他读书写字。

    许尽欢抬头看着罗叔,犹豫着说:“他儿子……是无辜的!”

    “你娘不无辜吗?我不无辜吗?还有你……”

    罗叔又冷笑:“一辈子不敢亮出自己真正的身份,难道你不无辜吗?”

    罗叔的话,像是一道光,照进了许尽欢的身体里,将他身体里的空洞,一下子都填满了。

    没错,这世上有个词叫一脉相承。

    既然爵位能相承,衣钵能相承,财富能相承,那么血海深仇也能相承。

    翌日,天不亮,他和罗叔就去了宣平侯府的门口。

    厚重的大门,吱呀一声打开。

    两个穿着体面的小厮,拿着扫帚开始清扫门庭。

    清扫完,有一群人威风凛凛地走出来。

    走在最前面的那个,眉峰如刀,鼻梁高挺,穿着武将的衣裳,腰上佩刀,看上去年纪最小,却是气势最足,威严最高。

    所有人都陪着笑,冲他点头哈腰。

    他昂首挺胸地走下台阶。

    侍卫牵来高马。

    他翻身上马,唇角抿成一道冷硬的线,淡淡地朝许尽欢瞄了一眼。

    那眼神像是在看什么阿猫,阿狗,充满了冷漠和不屑。

    许尽欢看着一行人远去的背影,突然想到了八个字: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造反者,诛九族;

    大逆者,诛三族;

    陈良平背信弃义杀他爹娘,他不诛三族,只诛陈良平儿子一人。

    陈漠北,就你了!

    也是这一日,他们敲开了何府的大门。

    太监说,内阁大臣何泊锦,最是贪财不过,砸个三千两,要推荐信的事准有戏。

    太监说对了,但又说错了。

    找何泊锦的确有戏。

    但三千两是从前的价格,人家现在要五千两,少一两银子,都不行,并且还有一个附带条件。

    条件是许尽欢的画,能入得了何泊锦的眼。

    何泊锦说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看中的不是那点银子,而是你身上的画技。尽欢啊,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啊!

    许尽欢跪伏在地上,自是千恩万谢。

    这谢没有作假,真正的发自内心,否则他一个毫无家世、背景的年轻人,哪来的机会能进到宣和画院啊。

    ……

    讲到这里,许尽欢突然停了下来。

    “陈漠北,这才是我们真正的第一次打照面。”

    陈漠北脸上的肌肉都开始发僵。

    他万万没有想到,许尽欢进京的第二天,就跑到侯府门口来和他打照面,他却什么都没有察觉到。

    “后面的日子,罗叔忙着买宅子,安家,我忙着准备进画院和暗中打听你。”

    许尽欢:“吴酸一直以为,我和你认识是在酒局上,由他牵线搭桥,殊不知,除了第一次在侯府门口以外,我们还见过很多回。”

    “很多回?”

    陈漠北惊得声音都呲了:“我为什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你不会有印象的。”

    许尽欢挑眉微微一笑。

    “那时候,你是四九城里最年轻的侯爷,掌天子一卫,四九城的那些个世家子弟,哪个有你风光?

    普通人别说上前和你说话,就是离你近一些,你的那些个侍卫都会跑出来赶人。

    你对我开始有一点印象,应该是在吴酸牵线前,一次在教坊司,一次在勾栏的后门。

    而那时候,我来京城已经好几年,在宣和画院不仅站稳了脚跟,还有点小名气。”

    陈漠北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许尽欢半个字都没有说错。

    年轻的时候,他喜欢逛教坊司,勾栏这种地方,喝喝酒,听听曲,偶尔也会留宿。

    有一回他去教坊司,教坊司里选花魁,热闹非凡。

    他对花魁没兴趣,对花魁身边那个抱琴的丫鬟有几分好感。

    他招来伙计,问丫鬟陪不陪客。

    伙计说,那丫鬟已经被客人相中,客人连包夜的银子都已经付完了,让他明日趁早。

    陈漠北很是惊讶,谁会注意一个不起眼的丫鬟,就问伙计是哪个客人。

    伙计手一指,他看到了一张桀骜不驯的脸。

    又有一回,他在勾栏听曲。

    酒水喝多了,便想小解。

    结果那天,也不知道哪个王八蛋喝多了,在茅厕里吐了一地,他嫌弃那味道儿难闻,于是去了后门。

    后门的树荫下,站着一人。

    那人正要撩开衣襟小解,听到身后有动静,扭过头来……

    目光猝不及防地对上。

    他又看到那张桀骜不驯的脸。

    想到这里,陈漠北的手,不可遏止地颤抖了一下。

    “所以在吴酸介绍我们认识之前,你早就处心积虑地埋伏在我的身边,只等着杀了我?”

    许尽欢看着陈漠北,没有说话。

    浓雾里,一下子沉寂下来。

    宁方生三人的脸色,一个比一个凝重。

    谁都知道,进宣和画院不光光靠推荐信,推荐信只是敲门砖,还需要一次次的考试,一层层的选拔。

    这个时间,最少也要一年。

    宣和画院人才济济,许尽欢一个没有背景的异乡人,要小有名气,最少三四年的沉淀。

    换句话说,许尽欢在暗中打听,观察了陈漠北整整四五年的时间。

    许尽欢有的是银子,请个杀手,找个索命门真不是什么难事。

    只要他愿意,陈漠北十条命,都不够他杀的。

    这时,站在三人前面的陈漠北,问出了他们心里一致想问的话。

    “你为什么没有动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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