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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第六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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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叫苏玛的贵族小公主一路领着褚襄, 还非要自己挤到他马车旁边, 虽然人没爬进去, 但时不时敲车闲聊, 极其自来熟,甚至她把银鹰和赤鸢们都挤得队列不整因为她还带着一帮子仆从。

    褚襄就靠在车窗边,小公主跟他说话,他就答,但实际心不在焉, 在想些其他的事儿。

    小公主说话是真没心机, 但褚襄也没太从她这儿打听出什么来,想来大漠的贵族们都拿她这种贵族女孩当吉祥物一般的东西, 谁能把真正军机秘密讲给吉祥物呢, 吉祥物也记不住啊。所以聊天就成了纯聊天,谈谈人生理想和风土人情,褚襄还提了一句他们的学校。

    苏玛相当惊讶“你咋能让奴隶上学呢,奴隶可笨了,啥都学不会的,你这样多冤枉。”

    褚襄笑了笑, 没说什么。

    “天神派出祂肩上的鹰,让神鹰把知识撒到大地上来, 神鹰来了, 瞧见天神的儿女向他献上了最好的肉, 于是他很慷慨, 但是在这些人中, 有的人两手空空,做这献肉的样子,试图蒙混过关,神鹰责罚了他们的贪婪愚蠢,没有给他们任何东西,所以他们是蠢的,是不能被教育的,世世代代都得当奴隶,受到首领的约束和保护。”苏玛认认真真地讲,仿佛自己就见过一样。

    大车厢的一角,苏靳和朱九就端坐在那儿,褚襄看了他们一眼,想起用了两天就能熟练使用手语对话的银鹰战士们,又不说话,还是对苏玛笑了笑。

    不过苏玛还是说了点有用的东西,大约那也没被当成什么机密

    “前些天,大金帐开会,因为南边丘陵挖出一种能点着火的怪水来,我哥哥他们也都去瞧过,族里大巫讲,那是天神赐的宝物”

    她说这个的时候,褚襄倒是心念一动。

    “知微,会是石油”褚襄觉得自己小小激动了一下,他离开唐国的时候,蓝珏正在全国征集工匠,褚襄看过那些搞“机关术”的能工巧匠,再加那么一丁点推动力,“偃师”、“机关术士”就能顺利转职成为“工程师”、“科学家”,城防上头基础的火炮已经有了,有心去做,火枪还会远吗虽然光能武器这种隔着一个文明等级的产物是不可能了,但挖挖煤矿搞搞石油,炼炼钢铁发发电,在战争大背景里,军需科技被疯狂需求,这股强大需求的推动下,科技树能往前长好长一大截

    谢知微说“极有可能,我目前尚未在这个星球发现新的元素,那么出现我们已知资源的概率还是非常高的,石油是很容易开发利用的综合能源,如果漠北这边真有浅层石油,那是相当好了。”

    “行行,列到计划表里去”褚襄满意地点点头。

    “对了褚郎”他们这儿姑娘喊人,一口一个郎,也不知道是不是普遍叫法,苏靳和朱九也不大知道,他俩是奴隶,哪里接触过上层贵族女儿,苏玛从窗边露出头来,“我听来往客商说过唐国,唐国国主出身低,若是他不好,你就到我们这儿来,我以后是大金帐的女主人,我让古牧哥也封你当那个什么来着,国师”

    褚襄手抖了一下,脸上的笑容差点没挂住。这句话的槽点不止一个,首先那位据说就要成为漠北新王的先生,您叫什么

    那种毛很长,体型很大,头发挡眼睛的巨大宠物狗

    褚襄不动声色地咳了一声,这个世界应该是没有古牧狗的。

    但不可控制地,褚襄默默脑补了一个体型雄壮、毛发旺盛、但吐舌头的壮汉。

    漠北现在的情况并不比沙漠之外安生,外面诸侯国打仗闹事,大漠里各个部落也是那一套手段。但历来,有狂热的鹰派,就会有一团和气的鸽派,剩余的各个部落,在大金帐里设置了长老会,有拱立古牧为大漠王的意思,并且隐约已经提出,各个其他部落首领自动成为长老,与大漠王共同议事。

    苏玛所属的那一支,便是其中最积极的鸽派了,她的哥哥苏鞅已经提出,要把最爱的妹妹嫁给古牧,到时候,他们必然全力支持古牧成为大漠王。

    所以实际上,苏玛也才刚见过未来夫婿一次而已。

    “你喜欢你的古牧哥哥吗”褚襄忍不住问了一句。

    苏玛回答“当然喜欢啊,古牧哥哥打架特别厉害,他一个人就能去大漠里打一头成年的金鬃狮子回来,他说要用金鬃狮子的毛给我做婚服的领子他还让我玩弓箭,我哥给的比如他这个好看”

    褚襄点点头“嗯,是好看。”

    十几岁的、无忧无虑的贵族女孩,根本还不懂得她面临的是什么。家国大计,刀枪剑戟,战场是个绞肉刀,绞动无数英灵,也绞得人心暗无天日,褚襄最不喜欢的,便是这种“联姻”,所有的历史经验都证明,联姻换不来和平,只不过处于时代漩涡之中,自然没有隔着一本史书看得清楚罢了。

    眼看就到了大都,苏玛不懂规矩,好在她身边的仆从并不是摆设,银鹰与赤鸢加起来两百余人,自然不会被安排到王城之内,跟随褚襄进城的,只有白家四姐妹,苏靳、朱九以及柳莺。

    只是进城的时候,苏玛莫名地瞪了柳莺一眼,敌意不知从何而来。

    褚襄没太在意小公主的奇怪脾气,瞧了一眼,说“莺莺啊,指甲很好看。”

    柳莺一副正气凛然的模样,打着报告回答“学校里,大家都爱用褚先生用的色号”

    褚襄“”

    谢知微猖狂大笑“哈哈哈哈哈一代舰长,独领风骚,成为新世界美妆第一人。”

    褚襄“我是被逼的”

    他们是来访使团,被以及高规格迎入了王城,但侍从却遗憾告知“首领并不在城中。”

    这并不是下马威或者故意轻慢,古牧的士兵正在从战场赶回的路上,半月之前他们平了一个激烈反对大金帐的部落,或许只等他们回来,古牧和苏玛就要举行婚礼如果古牧并不反对长老会成立的话。

    “苏玛,你不担心古牧哥哥受伤的”褚襄瞧着无忧无虑的小姑娘,忍不住心也软了。

    苏玛蹦蹦跳跳,摇着头“不担心,古牧哥哥有天神的武器在手,这次出征,古牧哥哥亲自带兵,天神神威所过,当然不会被轻易伤害”

    天神的武器所以,那并不是什么掉下一颗大流星这种只能看不能用的天象神话

    苏靳比了比手势道的确,古家的跶青部落并非大的部族,却短时间内崛起,突然连许多大部族都打不过他们,以至于属下对古牧的资料情报掌握较少,我们与国主还在漠北的时候,古牧名不见经传,并未有如此声名赫赫。

    从整个城市来看,古牧或许并非传统意义上只知道砍杀的大首领,他惊讶地发现城中百姓淳朴和善,都很敬佩领袖,他们敬爱地称呼他为“天神之子”,有画师悄悄绘制大首领的画像,卖给孕妇,说是贴在床头日日看着,未来的孩子像天神之子一样优秀;不看迷信部分,民间的卫生、用水、医疗都井然有序,识字率也不错,比原本西唐还高,因为不耕地,不少民众都学了各国文字,以方便经商;街头甚至还有流浪乐手,文化气息也很好。

    有贵族坐着豪华马车走过,车上有黑色皮肤的女奴隶正在为主人端饮料,普通人家的母亲领着儿子,送他去学习识字。

    乱世出英豪,这看这些,足以见得古牧并非凡俗。

    那么接下来需要警惕和怀疑的,只有古牧手中,所谓的“天神馈赠”。

    使团在驿馆下榻,只等了两天,王师回朝,古牧带着大军与战利品归来了。

    褚襄也得以混在大漠各族贵族当中,去迎接这位传说中的天神之子。

    古牧长得确实有点古牧,他高大强壮,皮肤被大漠的烈日晒得黝黑,肌肉发达,上身成倒三角状,肩膀宽阔,腰背挺直有力,大漠部族的战士不倚重护具,于是一身肌肉明晃晃地秀出来,看得褚襄相当羡慕。

    走得近些,可以看到他英停的鼻子,天空一样蓝色的眼珠,头发绑着辫子,点缀了兽类牙齿做成的头饰链子,野性,但野性得非常吸引人。

    只不过,吸引褚襄目光的并不是他的脸,是他的腰。

    那里有一把弯刀,还挂着血迹,要到旁边别着另一样东西。

    “知微,那是不是我的配枪”

    “信号波段对接成功,芯片控制权重新载入,枪械处于低能状态是的舰长,那是你的配枪。”谢知微回答,“我知道你更喜欢用刀,但也不能一扭头不认识自己的枪啊,好歹是工程部研发的舰长特供。”

    褚襄看着走过来的高大男子,下意识地露出优雅又端庄的微笑。

    但他心里默默吐了个槽你好,儿子。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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