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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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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

    村支书拍拍竹椅的扶手, 刻意压低的声音威严十足,一时间众人的目光全都汇聚在他身上。

    “旁的我不与你争辩,只一样, 你说最后看见金锁的人是乐乐, ”他这个年纪,眼角已经起了许多皱纹,眼皮也自然地耷拉下来, 浅褐色的眼瞳却依然清晰,探寻的眼神扫了一遍在场所有人,最后落到大壮身上, “既然乐乐当时没同意用金锁换糖,大壮就把金锁收回去了, 最后一个见过金锁的至少应该是大壮。”

    大壮平日里和二狗子在一起, 是全大队孩子里的霸王级人物,按理来说他和妈妈一起来讨要丢失的东西,应当是理直气壮的, 村支书方才冷眼瞧着, 却发现他多有瑟缩,不单单是怕他妈妈责怪他的样子。

    “大壮, 你过来,我问你几句。”

    大壮眼神闪了闪, 刚想往他妈妈背后躲, 却被大壮妈一把推出去“问呗, 你就照实说,我就不信铁板钉钉的事情还能怎么开脱。”

    “怎么我还没问你就要给我扣上偏心陆家的帽子”

    村支书毕竟是大队里最有权威的官儿,大壮妈见他凶狠起来,总算是有所顾忌地停下了她那套阴阳怪气。

    “大壮, 崔伯伯告诉你,古时候有诬告反坐的法律,就是说如果故意冤枉别人被查证不实,就要自己承担所告之罪的惩罚。”村支书摸了摸大壮圆嘟嘟的脑瓜子,“接下来的每个字,你都要想好了再说。”

    大壮不摇头也不点头,黑溜溜的眼珠子只一味盯着村支书看,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那天乐乐拒绝你之后,你又把金锁戴回脖子上了呢还是顺手揣在兜里了”

    大壮说“脖、脖子上”妈妈每天耳提面命三令五申不许他摘下来,他怕事后被妈妈知道,自然是忙不迭恢复原状了。

    “直到今天洗澡之前,你都没有发现它不见了吗”

    “没有。”

    “好,你坐下来,慢慢地回忆回忆,换糖之后、洗澡之前,你都去过哪些地方玩儿”

    小孩子记忆力有限,他又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槌没个定性的,很不容易才在村支书的引导下想起自己的活动轨迹除了家里,就是二狗子家,再就是浜头常有野生鱼虾出没的水沟,晒谷场的大树下,还有山里刀疤脸猎户布的陷阱周围,以及他今天摔了一跤搞得满身恶臭的集体化粪池。

    “好啊你个小兔崽子”大壮妈之前没来得及问他,现在才知道宝贝儿子弄成这样的始末,不禁一阵后怕,“上哪里玩不好,幸亏只是弄脏了衣服,那池子多深呐,淹死在里边都捞不着你的骨头,还有那猎户布的陷阱,是能随便去的吗,连野猪都抓得住,你那胳膊腿儿万一中了招还得了,看我回家打断你的腿”

    露天的化粪池确实有诸多隐患,如果下半年县里能多拨一些资金来,村支书也想着要处理处理。

    王红霞说“我家乐乐这段日子都没有出门,隔壁几家人都可以作证,他更没去过大壮说的那些地方,难道他有特异能力,像孙猴子似的隔空取物不成”

    陆凌失踪后,小伙伴里除了小花偶尔回到家里看看乐乐之外,乐乐都有点生无可恋的意思了,蔫蔫的不愿意走动,整日和旺旺自言自语,陆沉舟和王红霞一度以为孩子得了什么慢性疾病,让陆夕濛给他看了好几次。

    “所以我说,你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不如快去大壮说的地方挨个找找,晚了被人捡走藏起来多半就真的拿不回来了。”

    村支书这总结陈词就是送客的意思了,大壮妈只觉得自己这一趟面子里子掉了个干净,一把扯过大壮,把他从凳子上拎起来,手指狠狠揪起他的耳朵。

    “走要是找不到金锁,你别想吃饭”

    “哇啊啊啊”

    大壮妈二话不说就往孩子身上下狠手的劲儿看得大家直皱眉,毕竟是别人家孩子,不便多说,在大壮声嘶力竭的哭声中沉默地目送他们走远了。

    过了几天,王红霞做针线活时听几个婶子八卦,说大壮的金锁找到了,有人在化粪池舀有机肥的时候碰巧捞上来了,大概就是大壮摔跤的时候掉进去的。

    陆妈妈说往后再有那碰瓷摸瞎无理取闹的,连门都不要让进,得到了全家的一致认可。

    陆万春是最后才知道这件事的,因为他一直陪牧正豪在跟进案子。

    于警官建议越快越好地保护案发现场,牧正豪像打了鸡血一样积极,拉着陆万春每天都轮番守着。大雨把前面的路冲毁了一段之后,这里人迹罕至,一些容易被破坏的线索反而保存了下来。

    于警官在案发现场找到了两组清晰的鞋印,其中一组属于牧正豪,另一组极大可能就是属于凶手的。

    农村人穿的最白菜的鞋是用奶布纳的布鞋,但那不会留下带花纹的鞋印,干活的时候也容易弄脏弄坏伤到脚,城里开始卖橡胶底和塑料底的鞋之后,那些生活还过得去的人家就很少穿奶布底了。

    于警官据此特征和鞋码大小判断,罪犯是一个家里经济条件还可以的男性。

    牧正豪愁眉苦脸“这限定范围也不小啊,啥时候才能找到打我的恶徒”他最近做梦都是在抓凶手,早上醒来一看,胳膊抵在陆万春脖子上险些给他来个锁喉。

    “我会派警员挨家挨户询问的,希望你们能耐心等待。”这鞋印还有一定的可能不是凶手留下的,警员们还要付出很大努力呢。

    陆万春点点头,道“谢谢于警官,您有需要可以随时喊我们协助调查。”

    他长得斯文清秀,说话也是书生特有的慢条斯理,于警官听着很舒心。

    “目前已掌握的线索请不要往外说,怕凶手还在附近会起防备之心,到时候就不容易逮住他了。”

    牧正豪和陆万春都知道厉害,答应会严格保密。

    “那就好,那我先走是谁”话还没说完,于警官眼角的余光突然瞥到不远处有一角裙子一闪而过,立刻厉声呵斥。

    曹雯雯从树后走出来,背上背着一个竹篓子,圆领修身上衣配海军蓝半身裙,瞧着比村里姑娘时髦许多。

    “我想上山摘菌子去,没想到前面路毁了,只好绕回来,”她看了看于警官身上穿的警服,问,“村里发生什么事了吗”

    于警官眯了眯眼,问“你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为什么方才躲躲闪闪的”

    曹雯雯怯怯地望了他一眼“我叫曹雯雯,是棠城来的知青,也是大队的赤脚医生,方才见树上有个鸟窝,想去打下来,没发现这里还有人。”

    原来是知识分子,于警官哦了一声“那你快回去吧,天要黑了。”

    曹雯雯对三人嫣然一笑,莲步轻移,缓缓往知青所走去。

    谁都没有看到,她擦身而过的瞬间,眉目陡然狰狞起来。

    赵杰早早地守在门口,一瞟见曹雯雯的身影就迎上去,压低了嗓子问“怎么样他们还真叫公安局的人来了”

    “何止啊”曹雯雯猛地把背篓往他身上一砸,“他们还发现了现场留下的证据,就是你这该死的鞋。”

    “怎么会”赵杰愣愣地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

    “我就没见过你这么笨的人,认错人也就算了,事后也不知道回去打扫一下痕迹,要不是我留了个心眼子,你早就被人抓走了”

    她的口气里全是埋怨,赵杰听着听着就不高兴了。

    “那天雨那么大,谁让他穿大白褂还用伞挡着脸,认错能怪我吗是你让我去打一顿陆夕濛出气的,现在可不能把自己摘开我要是被发现了,咱俩一块儿没脸。”

    他心里涌起一股异样的畅快来。

    他们俩各有把柄在对方手里,就是绑在一条船上的蚂蚱,谁也不能先置身事外。

    “我又没说不管你,咱们别急着内讧好不好”曹雯雯双手环胸,蹙眉想了一会儿,“不管怎样,你先把你那天打人时穿的衣服从里到外全都找出来扔掉,连袜子裤头都不要放过,尤其是你这双鞋,不,扔掉也不保险,找个机会躲起来烧光。”

    赵杰有些心疼“我这鞋和衣服都是百货商店里出口转内销的高档货,可贵呢。再说了,我外面穿着黑衣黑头套,里面的衣服是不打紧的吧。”

    “叫你烧你就烧”

    曹雯雯一脸恨铁不成钢“钱值当什么,现在摆脱嫌疑最重要,你又不确定那个穿白大褂的男的跟你打斗时有没有注意到你里面什么样,听说公交局还有很多检测手段,万一就给捡出来了呢”

    她的办法很简单,就是既然做了就要把它做绝,别留下任何隐患。

    “行”赵杰咬牙道,“我照你说的办。”

    “本来就该这样,钱是死的人是活的。”曹雯雯满意点头,“这段时间安分一点,等躲过风头就什么都不用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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