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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沈修文(三) 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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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俞树看完门口的一场戏之后觉得事情肯定还有内情, 悄悄的在后院墙上戳了个洞,透过洞口看到了院子里。

    沈修文进了屋子里之后,当着孩子的面, 狠踹了那女子一脚, 直把那女子踹的站不起来,只能捂着肚子缩在地上。

    那名应该是叫做彤儿的小少年不过四五岁左右,被吓得瑟瑟发抖, 双手环抱着膝盖, 蹲在角落,当沈修文踹那名女子的时候,自觉的用手捂住了耳朵。

    彤儿眼睛瞪得大大的, 盯着沈修文和地上的女子, 豆大的泪珠从眼眶中落下,却没发出一丝声音。

    “好啊,我看在你是彤儿亲娘的面子上留你一命, 你居然还敢跑来京城”

    沈修文的脸上再也不见人前的温柔和煦,他像是完全变了一张脸,变的阴狠恶毒。

    那一脚发了狠, 地上的女子痛的说不出话来, 却还是不甘心,强忍着疼痛,断断续续的问道“你到底把莲儿送到哪儿去了你告诉我我去找她。”

    沈修文见状,抓着那个女子的头发,逼迫她面对着自己,狞笑着说道“我把她卖了, 你现在知道了, 满意了吗”

    女子听到这个消息都不敢相信, 扒拉着沈修文的裤子,难以置信的说道“莲儿她可是你的亲女儿”

    沈修文扒拉开女子的手,像是嫌弃沾了什么脏东西一样拍了拍裤脚,不在意的说道“不过是个丫头片子,卖了就卖了,还需要犹豫吗”

    女子闻言像是受到刺激,直接晕了过去。躲在角落的小男孩这时才敢爬到女子身边,不停的摇晃女子的身体,希望能把她摇醒。

    见女子一直没有反应,彤儿轻声不停地唤道“娘,你醒醒,你醒醒”

    原来这小孩不是哑巴,他只是害怕。

    沈修文见此直接叫了他的书童程山,上来却没有说话,而是先扇了他两个巴掌,直打的程山嘴角都流血了,脸肿的老高。

    “这两巴掌是你找的人没有看好她,居然让她一个弱女子带着孩子跑了出来的惩罚,这么无能的人,过两天你打发人直接卖到矿上去。”

    程山被扇了两巴掌,却完全不敢反抗,他这个主子,脾气暴虐,稍有不顺就是一通打,只能默默答道“是。”

    沈修文看了一眼已经晕过去的程丽娘,还有身旁的程彤,低声吩咐道

    “将你家小姐和程彤带进去,过两天找个马车送她回去,再找几个人看住了,这次要是再办不好,程山,你就陪着也去矿上吧。”

    “是。”程山麻利的叫了一个人过来,两人一起将女子抬到了后院库房中。又将程彤也带了进去。

    俞树见到这场大戏,自然急着向简若宁汇报,让蒋仲和常远过来盯着这边,他自己直接回侯府了。

    不得不说,俞树的嘴和云知有的一拼,说的绘声绘色,简直像是简若宁亲自趴在墙头上看的一样。

    若是她猜的没错,那名女子应该是沈修文的妻子,彤儿就是他的儿子,而女子口中的莲儿就是他们两个的女儿。

    也就是说,沈修文原有妻儿这个消息居然是真的。简若宁得到证实,直接就打算提交任务,不过她又忽然想到一处。

    问道“你说那个男孩叫什么”

    “叫程彤。”这事刚一发生他就过来回禀了,记忆清晰着呢,俞树记得很清楚那个男孩就叫程彤。

    可沈修文姓沈啊,若是这个孩子是沈修文的孩子的话,明明应该叫才是,为什么叫程彤呢

    封建社会,没有跟娘姓的说法啊,简若宁正想着,突然想起来一事,在古代,如果跟母亲姓,那基本上只有一种原因。

    父亲是入赘的,所以不能跟他姓,因为生出来的孩子传承的母亲家

    里的家产,延续的母亲这方的香火,所以要跟母亲姓。

    沈修文虽然只说了几句话,但是她对那个书童程山说的是你家小姐,证明那名女子大概率也姓程。

    古代大户之间的奴仆多有跟着主子姓的,有的甚至还以此为荣。书童叫程山,又是女子家里的仆从,说明女子姓程。

    小孩也姓程,就更加证明了这一点,沈修文应当是入赘到了程家。

    以沈修文家的经济条件,有可能供他读书,但是没可能给他买下人。应当是他入赘到了程家之后,程家就从自己家的下人中拨了一个给沈修文。

    简若宁猜想,故事应该是这样的。沈修文出生在一个小村子里,父母有闲钱供他认几个字,却没本事供他继续读书。

    十几岁的男孩子,已经是家里的劳动力了,要出去做工挣钱,回村子还要侍弄农田,十分辛苦。

    看沈修文的手,只有常年握笔处有些许茧子,可却完全不同于庄稼汉的宽大、粗糙、黝黑,也没有耕作出的老茧,证明沈修文应当没有种过田。

    应该就是这个时候,沈修文碰到了程家女儿,程家有钱,说不定还是乡里或者县里的大户。

    沈修文容貌俊美,又是读书人,很容易就令程家的女儿心动了。只是那名女子说不定是程家的独生女儿,父母早就决定好要招婿继承家产。所以沈修文不能娶妻,只能入赘。

    沈修文是读书人,在这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候,读书人是很了不起的存在,在兆安县就更是了。

    程家人说不定很满意沈修文这个人选,而沈修文为了不再和他父母一样,做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看天吃饭,一年的辛苦也不过换十几两银子的农民,就答应了成为赘婿。

    之后就是程家供他读书,吃穿,考试,几乎包圆了他生活中的一切开销,他也跟程家女儿成了婚。

    还生了两个孩子,一个叫程莲,是个年纪较大点的女孩,已经被沈修文卖了,卖到哪儿去了不知道。

    一个是程彤,是个四五岁的小男孩,看样子沈修文应该是将这个孩子交给了他妻子养育,但是却也并没有多在意这个孩子。

    当着孩子的面打孩子的母亲,真的是一点也不顾着孩子。照俞树描述的样子看,简若宁还猜测这估计已经不是沈修文第一次打妻子了。

    所以程彤才会自觉地将耳朵捂上,不想听到母亲挨打的声音。

    最开始你需要我,我需要你,自然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可当沈修文开始展现他的天赋,一路高中,身份地位得到极大提升之后,他就不愿意再做赘婿了。

    说文解字中有言“赘,以物质钱。”意思是赘的意思是用物还钱,那赘婿,就是给人家当夫婿来赚钱。

    有的时候遇上荒年、天灾,古代穷苦人家生计艰难,田地、屋舍都卖光了,甚至连女儿、妻子也卖了都活不下去的时候,就会将儿子卖给有钱人家做奴仆,称为“赘子”,意思是还钱的儿子。

    有的时候赘子还不完钱,又或者是家里太穷了,实在是赎不起了,就直接成为那户人家的奴婢了。

    所以这样算来,赘婿也是用自己的身体抵钱,类似于卖身了的奴仆,家里又是穷的都揭不开锅,仰仗着妻子家,自然地位低下。

    古时候官府甚至连赘婿和罪犯一同论处,可见其地位。现如今虽然好了些,可仍然有人因为出不起彩礼以及婚礼所需费用,自愿去大户人家当赘婿的。

    尤其是只有女儿的家庭,若是不想侄子继承家业,那么给女儿招婿,生下来的孙子跟自己家姓,作为承嗣的人,这样的情况也有。

    作为赘婿,地位低下,遭人白眼,生下来的孩子都不跟自己姓,在内要受气,在外要受人耻笑,也完全颠覆了古代男尊女卑的

    习俗。

    最开始的沈修文一穷二白,没钱读书,不想劳作,只想过好日子,那个时候的他当赘婿是可以忍耐的,但是当他身有功名,地位极速上升之后,他就不愿意了。

    他觉得身为赘婿是耻辱,是他光明人生中的污点,是他未来道路上的绊脚石。

    盲人需要拐杖,可当盲人重获光明,第一件事就是扔掉相互陪伴的拐杖。

    恐怕沈修文成为秀才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这个想法,而当他考中举人,就可以着手实施了。

    兆安是个穷地方,远离京城,又在山区,没有多少田地,向来穷困,县太爷也不过是一个老举人。

    这个时候若是沈修文成为举人,那么自然可以和县太爷平起平坐。甚至因为沈修文相对年轻,还有考中进士的希望,他的地位甚至是略高于县太爷的。

    程家作为他人生道路上的绊脚石,自然是要一脚踢开的,要不然他怎么迎娶高门贵族的大家千金,然后在岳家的帮助下飞黄腾达,青云直上呢

    简若宁不懂,按照沈修文的文采和才华,他为什么非得靠别人生存呢

    一时没钱读不起书,可慢慢来的话,总可以考中的,只要是个童生,谋生就已经完全足够了。

    若在考中秀才,家里就有余钱了,等考中举人,就会有一大把的人捧着钱来找他。若是再考中进士,那就是彻底的改变人生了。

    这个时间会晚一点,可能他三四十岁才能考中进士,改变人生。

    但是这并不会改变沈修文的天赋,能考中探花的人,不是光靠上学就行的,需要天赋。

    就像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比不上百分之一的天赋一样,沈修文是有天赋的,他完全没有必要依靠别人。

    他能从兆安这样一个教育极度贫乏的地方考出来,还是探花这样好的位次,就足以证明他的天赋。

    像是简若泓,请的是名师。家里还有许多以前的考卷,也只考了二甲而已。这就是有天赋和没天赋的区别。

    在兆安县的时候依靠程家,来了京城,已经成为进士,还是探花,逆天改命了,他还要不停的参加各个府邸的宴会,挑一个能帮助他青云直上岳家。

    简若宁发现,这个人真的很贪婪,穷小子的时候希望锦衣玉食,锦衣玉食了希望能有尊严,有尊严了希望能有权势。

    简若宁总结了一下这故事,直接交了任务,果然判定为成功,这就是沈修文身上最大的瓜,他是个抛妻弃子,还当过赘婿的渣男。

    交了任务吃瓜系统的仓库内果然出现了五百两银票x2这样的字眼。简若宁想了想,决定直接把小匣子里的银票都存在系统的仓库得了。

    放在仓库里没有人知道,还方便拿取,简直就是个绝佳的隐秘之处。简若宁将匣子里的银票都装在系统仓库内。

    还算了一下子自己现在的小金库,买真味楼花了四百两,开店前期投入二百两,又给俞树他们吃瓜探听消息的钱一百两,总计支出七百两。

    真味楼开始运营之后,因为价格划算,又是单人餐,附近学院的书生都过来吃饭,第一个月赚了三十两,第二个月赚了七十两。

    这样一家食肆还是很能赚钱的,算下来,只怕不到一年,本钱就可以收回来了。还有收入就是她又画了四张样子,一个月一张,收入也在三百两。

    共计三千五百两再加上今天的一千两,共有四千五百两。简若宁的小金库又重新回到了四千两的水平线上。果然人只靠节流攒钱就会很慢,还是得开源才能攒下银子。

    沈修文的事情叫俞树继续打听,她还想知道沈修文究竟把程家怎么了。若是他真的对程家用了什么阴损的招数,她也不介意将这件事捅出来。

    至于那女子,简若宁还是希望,

    若是能救,还是救下来。女子在世,颇为不易,若不互相帮助,怎么熬得过去呢

    沈修文像是想要将那女子赶紧送出京城一样,没两天,那名女子就被押上了车,连带着她儿子一起,准备被送回兆安。

    简若宁叫人跟着,准备叫人救下她。倒也不是强攻,简若宁没这个人手,也没这个本事。

    押送她的有两个镖师和一个小厮,她先是出钱将看守那女子的两个镖师撬走了一个。

    用的办法很光明正大,就是靠砸钱,五十两银子送信去景州。古代押镖也分几类,信镖、票镖、银镖 、粮镖、物镖、人身镖。

    前两种自然最简单,因为送的东西轻省,不累。又因为价值比较大,或者是客人比较重视,给的钱多。

    后边的银镖、粮镖、物镖都比较需要人操心,东西还重,不好拿,最后的价格可能还不如信镖或者票镖。

    至于人身镖,就是现在他干的这个,保护人身安全,这个有时候也是因为有危险人才请镖师的,所以也并不划算。

    像是普通的镖师,一个月正常也就赚上个四、五两银子,已经算是高收入职业了。就算是做到镖师的头目,也不过是一个月七、八两。

    景州也不算太远,走一趟也不过是三、四个月就回来了,五十两银子不少,送的东西还轻省,还出和上一家的违约金,其中一名镖师自然很轻易的就临时变卦了。

    当然了简若宁也不是随便选的地方,景州其实是商姨娘的老家,能顺手带封信回去,她应该也是愿意的。

    撬走了一名镖师之后,俞树还直接贿赂了镖局的老板,让他说目前没有空闲的镖师,程山就只能让手下沈实带着一个镖师走了。

    之后又是金钱,俞树贿赂了那个镖师,说是可以替他付镖局的“违约金”,还额外给他十两银子,让他假装病了,不能走镖,只是装病就能有十两银子,那镖师自然愿意。

    只有一个小厮看着,看守的自然也就不紧密了,毕竟人终究还是要一日三餐、吃喝拉撒的。只剩那个叫沈实的小厮的话总能找到机会的。

    果然没多久,俞树就得手了,他找了个夜深人静的时候,直接带着蒋仲他们趁着沈实熟睡,偷偷的就把那女子送回了京城,就安置在真味楼。

    而在俞树准备着去救人的时候,简若宁在清远楼听崔先生正在讲课。

    天气炎热,又是下午,就算是在水边也闷闷的,尹如意正在和简若宜说着悄悄话打发时间。

    尹如意刚及笄,对婚嫁之事极为关心,而简若宁因为有耳聪目明,她们的悄悄话一字不漏的自动就跑到她耳朵里了。

    尹如意八卦道“宜姐姐,我悄悄跟你说,我听说柳国公府和沈探花差不多要定了,不日沈探花就要去提亲了。”

    简若宜“真的吗”

    “自然是真的,我你还不信,柳国公府二房的夫人是我娘的好友,她女儿柳念舞是我手帕交,可亲厚了,这消息就是从她那里得来的。”

    听到这里,简若宁猛然一惊,若是叫柳念霜和沈修文成亲,岂不是害了柳念霜一辈子

    沈修文这种不仁不义、薄情寡恩、心术不正、狼戾不堪、刻薄自私之人,若是靠着蒙骗他人就能横行于市,岂不是老天不公了

    女子嫁人之后殊为不易,古代女子就更是了,柳念霜若是嫁给这样一个人,不被他吃干抹净才怪呢。简若宁觉得自己应当阻止这场婚姻。

    说做就做,简若宁开始和尹如意套近乎,尹如意出身定远侯府,父亲是三品的将军,也养成了她大大咧咧、直来直去的性格。

    简若宁也没有多绕弯子,直接就和她打听柳念霜的事情,尹如意是个很简单的人,也是个藏不住话的人,没多久就说出了柳念霜好多

    事情。

    包括柳念霜嫌弃每次采买送过来的东西不好,不符合她的心意,每逢初六都会亲自去多宝阁挑首饰这件事。

    多宝阁简若宁熟啊,现在她还得每个月打发人去一趟呢,既然知道了消息,简若宁就准备在几天后初六来一场偶遇。

    她定要搅黄了这场亲事,叫沈修文露出真面目。,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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