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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第四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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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萝看看美丽的天幕, 又看看小院,还是抬脚进去了。

    其实小院收拾得挺干净,但是人一进去,立马就能闻到一股明显的潮味。这种潮味说不清道不明, 就是一种感觉, 而且还带着一点霉味。

    她嗅觉灵敏, 这种味道对她来说很强烈, 一闻到, 便觉得胸中闷闷的。

    先行过来替李修俨打点的内侍解释“公子, 沈姑娘, 真不是小的偷懒,而是当地的屋子许久没有人住,便会滋生这种味道,用熏香, 开窗通风,也只是好一点, 并不能完全祛除,只有人住进去了, 才能慢慢驱散。”

    李修俨行走在外,不欲招摇, 用的称呼一直都是公子。

    胡娘子听到,便说“这就是老人常说的人味儿, 没有人住的房子让人觉得十分破败,其中也有这个原因。”

    沈萝也明白, 手掌在面前挥了挥,驱散鼻端闻到的味道,觉得好受了一些。

    “住久一点就好了, ”她笑道,“等以后我们再收拾收拾。”

    赶了一天的路,大家都很累,也顾不得这么多。

    李修俨让人买下了三座相邻的宅子,他的宅子在左边,沈家人在中间,胡举人一家在右边,三个宅子共用的墙还打通了门,方便紧急情况。

    朱大人、胖大厨都是住在胡举人那儿。秦凌铮一个姑娘家,便让她先住了沈荣的房间,沈荣过去和李修俨一起住。

    沈萝推门进去,这里也有潮味,看到桌上的果子,又看到院子里的樟树叶,她灵机一动,熏香的味道太浓她也不喜欢,反倒是水果和树叶的自然香,更让她舒心。

    燃起炭炉,投入果皮和树叶,再通风,沐浴完出来,她觉得房间里的气味好了许多。

    晚上睡觉幸好有纱帐,她半梦半醒间都听到蚊子声了。

    或许是初来新环境,沈萝睡得不够踏实,第二天一大早醒了,干脆赶早去看看有没有什么新鲜海鲜。

    一出门,刚好碰上胖大厨。

    他嘿嘿笑道“我刚想去问问你醒没。”他对生鲜海物的热情可高了。

    “走吧”沈萝一看到胖大厨肉乎乎的笑脸,精神头一下子来了。

    这种对美食的追求,点燃了吃货对生活的热情。

    走在街上,路上的行人都往她和胖大叔这边看。

    小县城的新闻有限,哪家生了孩子,第二天基本全县百姓都知道了。更别说,他们一群人昨晚进城时,那浩浩荡荡的队伍,沈萝当时坐在驴车上就看到,几乎每家每户都探出好几双眼睛,一路目送他们从城门进小巷。

    沈萝白白圆圆的笑脸,长得可爱无害又喜庆,她主动跟旁边的大娘打招呼“大娘,请问海物生鲜要去哪里买呀”

    大娘脸上的表情一下子亮了“你们要买鱼鲜啊我刚好也要去,跟着我一起走吧。”

    那就一起走吧。

    大娘好奇问道“你们就是新上任的县太爷家人吗”

    他们老早听说了,过不久会有一个新的县令过来、

    沈萝点头“是的。”

    几人聊着天,碰到大娘认识的人,认识的人又碰到认识的人,最后,沈萝几乎是被一群人簇拥走进县城朝市。

    大娘说,平时日用杂货都在街上可以买到,但新鲜蔬菜和生鲜、肉类等,她们会在码头旁边的空地上买,更新鲜。

    一般会有两次人多的时间,一个是早上,一个是傍晚,分别叫朝市和夕市。

    沈萝和胖大叔都不是拘谨的人,再加上这里民风淳朴,大家都很热情。没过多会儿,就熟悉起来,胖大叔甚至把买鱼鲜的最低价都给套出来了。

    “阿萝姑娘,你刚来,不知道怎么挑。走,大娘带你去最新鲜的摊位去。”

    “石大娘,我也会挑呢,阿萝姑娘,走,跟我去”

    胖大叔对沈萝深受女人喜欢一事毫不意外,上到大娘婶子,下到女孩姑娘,也不知沈萝是怎么做到的,都能打好关系。

    他自己悄悄退出人群中心,哼着曲儿慢慢逛去了。

    沈萝哭笑不得,只好安抚道“不急不急,我们一家家看过去。”

    最开始认识的石大娘道“其实啊,大体上差不多。咱们这儿几乎没有外地人来,从小吃鱼鲜长大的,哪些好那些坏一眼就能分辨出来。”

    “若是摊主卖你不好的鱼鲜,第一次可能还行,但第二次第三次呢他早上卖出去,下午全县的人都知道他不厚道。名声坏了,生意做不下去,在这里肯定混不下去,亏的还是他自己。所以啊,大家都不会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阿萝姑娘放心买就行。”

    沈萝明白了。

    做熟人生意更需要好材料。

    “阿萝姑娘,鱼身色泽黯淡的,一定不能要。”石大娘以为沈萝是养尊处优的小娘子,来这里只是想看个新鲜,所以很详细地说了一些挑选的小技巧。

    “选虾,要看虾壳是否透明,还要看看它够不够精神。”

    “新鲜的蟹,一定是眼珠子滴溜溜地转,嘴边吐泡沫,爪子乱飞舞,抓起来张牙舞爪想要钳住你。”石大娘将手里的蟹扔进篮子里,“老吴,给我来两只”

    最终,沈萝买了一篮子的花蛤,这个篮子还是石大娘友情赠送的。

    石大娘说,没必要买太多,买新鲜的就好,反正天天都可以过来。

    沈萝想想,觉得很对,更何况,第一天来,还是得含蓄一些,不要那么大手大脚,吓坏了纯朴的百姓。

    胖大叔专注买鱼一百年,他就喜欢吃鱼。

    沈萝走进厨房,没多会儿,沈青儒提着几条咸鱼回来了。

    “爹,你这鱼是从哪里来的啊”

    “当时是去买的啊,”沈青儒满意笑道,“我当时就跟在你们后面。女儿啊,多亏了你吸引了全部注意力,我可以趁机侧面了解一下民情民意。”

    他站在旁边,纵听各方意见,虽然他是生面孔,但大家都以为他是跟着沈萝出来采买的管家,并没有往县令身上想,说的话都很坦诚实际。

    沈萝今天做的是蒜蓉花甲粉丝煲。

    当时她也不知道县城里的主食种类够不够丰富,便多买了点粉丝。刚才顺道去街上买米面粮油的铺子看过来,种类还算可以,所以现在得把先买的吃完。

    花甲冲洗后,加入盐、油,盖上盖子,让其吐干净泥沙。

    买花蛤的大爷说,他早上已经静置过了,应该不会有什么泥沙。沈萝还是相信这种说法的,正如石大娘所说,渔民不会轻易骗人。她也只是想再干净一点。

    趁这个时间,沈萝可以爆炒蒜蓉,蒜蓉的量最多,姜蓉次之,辣椒酱最少,几样东西在大火里爆炒,再加入各种酱料,空气中顿时多出了一股勾人的香味。

    别说是他们相邻的这几家,整条巷子都闻到了这种有点刺激但十分诱人的香味。

    静置花蛤的时间差不多了,沈萝便把花甲倒进锅里要焯水,必须是凉水,再加上适量的酒去腥。

    她一直守在旁边,看到水开,立即撤去火苗。不然花甲肉就会老,而且会脱壳。

    捞出来,凉水迅速过一遍,这也是为了防止花甲肉变老。

    准备好砂锅,倒油,炒香葱姜,沈萝闻了闻味道,确认出味后,放入粉丝、花蛤,刚才炒好的蒜蓉酱也放上去,加水,盖盖子焖个几分钟就可以了,时间长了反而不好吃。

    关火后,撒上葱花,再盖上盖子。

    饭桌早就摆好了,沈家的院子有个凉亭,这会儿在屋里反而闷热,出到外面,通风更凉爽。

    沈萝把砂锅放到中央,揭开盖子时,里面还在咕噜咕噜冒泡儿,花蛤的鲜香,蒜蓉的霸香,顺着蒸汽喷涌散出,彻底打开了大家的胃口。

    沈萝还调了蘸酱,酸酸咸咸的,很是开胃。

    她自己也跃跃欲试,想要尝尝来到鹿临县第一餐做的东西味道如何。

    粉丝滑溜溜的,夹起来时要小心,不然滑下去溅起的汤汁很烫。

    花蛤,很多人也叫花甲,她做的时候还遗憾现在没有金针菇,不然更好吃,开心花甲粉,夜市永远的神。

    不过现在做出来的味道也很好。

    花甲一咬,肉就进了嘴,爽滑q弹,一点也不老。

    秦凌铮道“这花甲就像是零食一样,一口一小个,我能吃个天荒地老。”

    沈萝和她默契地交换了眼神。要是有电视电影看,这花甲完全可以替代爆米花。

    加点蒜蓉酱在上面,就更够味儿。

    粉丝吸溜一下,很轻易地就进了嘴里,再喝一口煮出海物清甜的淡淡汤水,简直圆满

    胖大叔做的鱼也很不错,他只是简单地焯了一下鱼,调了一碗酱,“其实许多水上人家做鱼的方式很简单,但却是最好吃的。若是把酱汁浇上去,鱼肉就不会像现在这么紧实。”

    “对的。”沈萝连连点头,“我听石大娘说,傍晚的夕市可以让人做饭菜,要不今晚我们去尝尝别人家的手艺”

    大家异口同声应承下来。

    今天沈青儒要暂时去县衙交接一下。他的正式上任时间在半个月后,刚好可以趁这段时间把周边村子的情况摸清楚。

    沈娘子和胡娘子布置家里,沈萝也没闲着,昨天在林子里摘的臭黄荆可以做场观音豆腐。

    青青的方块状凝结块,看起来就很清凉。

    沈青儒回来时,观音豆腐已经放在井水里凉了一会儿了。

    半下午的,正式最热的时候,刚好可以吃。

    沈青儒吃了好几块,解了暑气,才说起今天的见闻“原来,泉城的名字来由是因为有人曾在城中听到泉水叮咚的声音。”

    “那鹿临县呢”沈萝好奇。

    “传说呀,有百姓见到一只五彩角鹿站在城墙上,飘飘欲往天上去,因此而取名鹿临县。”

    沈萝若有所思,扭头触上李修俨的眼神,两人不用说就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虽然故事简单,但包装一下,还是挺有记忆点的。

    沈萝要和沈青儒一起去视察周围各村,她要寻找适合鹿临县集体生产,打响名气的产品。

    晚上去夕市看看,也是一个考察途径。

    还没走到那块空地,沈萝便闻到一股咸香味,喧闹的声音也传入耳中。

    一看人还不少,不过都是看的人多,买的人少。

    据她观察,鹿临县的百姓虽不说多富有,但也不会穷到饿死,毕竟有河有海,勤劳一点,就能捞到几条鱼,支撑活下来肯定是没问题的。

    这里距离他们住的地方有段距离,所以大家都饿了。

    沈萝一出现,卖东西的大爷大娘大叔大婶立马招呼“阿萝姑娘,来尝尝我们家的鱼啊”

    “阿萝姑娘,早上的花甲还行吧”

    沈娘子不由和丈夫笑道“也不知是我们家阿萝太可爱,还是她出手大方,有钱可宰的肥羊形象太过明显。”

    沈青儒这个爱女狂魔立即道“当然是我们家阿萝太可爱了。”

    沈萝选了一家卖鱼饺的小摊子坐下,这还是石大娘今天早上推荐的。她还去买了别的摊位的鱼鲜,请厨子帮忙烹饪,在这里,这种行为完全可以,付加工费就行。

    厨子手里一颠,便知道份量肯定给多了,不由笑道“阿萝姑娘,大家都很喜欢你呢。”

    沈萝拿的时候,自然也感觉出来了。

    她笑道“是啊,多谢大家的厚爱了。”

    她也想尽一份力,来报答这份喜欢。

    沈萝现在已经能正视自己的内心了。在上辈子,她就是一个很缺爱的人。那时有句话说,缺爱的人很容易满足,只要一点点就够了。

    可她何其有幸,得到了这么多人真心的爱护关照。

    别人欺负她,她不会手软,但面对毫不虚假的善意时,她一开始更多的是无措,现在才慢慢变得从容,不过心中的感激并没变。

    沈萝和沈青儒去周围村子转转,为了安全,把沈荣和秦凌铮也带上了。

    秦凌铮是因为好奇,想要跟着,沈荣纯粹是来当保镖的。

    村民看到他们,总是先诧异地看一眼,然后跑去找村长。

    沈萝小声道“爹,看来村长很重要。”

    沈青儒赞许地看了女儿一眼“正是如此。”

    村子里也知道有新县令上任,可他们并不知道沈萝和沈青儒的身份。于是,沈青儒用的说法是,他们是经商的,想来买点海物回去。

    有钱赚,大家自然热情。

    “要不几位先在寒舍吃一顿”村长热情道。

    他们自然没拒绝,本来目的也是这个,想看看大家的生活水平,通常这个村子真正盛产什么,擅长做什么,也能从餐桌中窥见一二。

    很明显,这个叫自阳村的村子,盛产紫菜。

    “姑娘,也不知你有没有见过这个,这叫紫菜,我们这儿做出的紫菜是最好的。”杨大娘骄傲道。

    沈萝脸上写满兴奋“大娘,这东西你们家家户户都能捞吗”

    “可不止呢,我们家之前曾经试过在海岸养紫菜,可惜啊,这玩意海里就能捞,我们弄再多出来,也不会有人买,就是自家吃吃呗。”

    沈萝天助我也。

    她也没多说什么,只不过回来时带回了一大袋子紫菜。

    杨大娘原本是想送的,可她不能白要人家东西,最后还是买下了。

    在京城生活的秀秀,在北城长大的秦凌铮,都对紫菜很陌生。所以在沈萝烘干紫菜的时候,她们都好奇地围在她身边看。

    沈萝干脆先做了一大盆海苔,撒上芝麻,手一搓,就沙沙地响,出现这种声音,就说明海苔的质量很好。

    放进嘴里也会出现这个声音,秀秀瞪大了眼睛。

    这东西看起来脆脆的,可一沾到舌头,就会变成软软的,韧韧的,带着焦香和芝麻香,让人一直忍不住吃下去。

    见两人不多会儿解决了三分之一,沈萝赶紧制止她们继续吃下去的行为。

    “待会儿还有好吃的呢,今天不能再吃这个了,”沈萝将剩下的海苔密封好,“乖,明天再吃。”

    秦凌铮难得脸红。她比沈萝还大呢,可沈萝说话的语气,让她觉得自己像是和秀秀差不多大。

    “阿萝,你好厉害啊,会做这么多菜。”她撑着下巴道。

    沈萝手一顿,笑道“你也很厉害啊,你会那么多武功招式。”

    “其实,只是每个人擅长的东西不一样罢了。”她一边将切成正方形的紫菜放在竹帘上,一边道。

    说实话,她从心底里希望秦凌铮的家人和圣上被下毒药一事没有关系。大哥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喜欢的人,家里人也和秦凌铮相处得很不错,这样的日子,真的很好。

    只是,到现在还没查出结果。她能做的,也只能等待。

    沈萝晃晃头,这些想不出来的事情,就暂时不想了。

    低头看着紫菜时,她眨眨眼,倏地扭头看向秦凌铮“那你要不要来试试这个很简单的。”

    既然秦凌铮刚才的语气满是好奇,那来试试也无妨。

    紫菜包饭,其实就是卷的时候有点难度。

    秦凌铮闻言,起身,跃跃欲试“我要怎么做”

    见沈萝摆弄的时候像在玩玩具,她也很手痒。

    “先把紫菜铺在案板上,放上米饭,再放上你喜欢的配料。”

    桌上有肉条,有虾肉,有鱼肉,有蛋白蛋黄丝儿,有青菜丝儿,有豆干反正沈萝什么都弄了一点,家里这么多人,大家喜欢的口味不一样,颜色丰富一点,包起来也好看。

    秦凌铮拿起一片黄色的圆状东西,“这是什么”

    沈萝看了一眼,笑道“这是腌萝卜。”

    “萝卜”秦凌铮疑惑,“萝卜不是白色的吗”就算加了调料,也是酱红色的才对啊。

    “是萝卜,”沈萝细细说道,“我在腌料里加了栀子果,栀子果敲碎后,煮出来的汁就是这种漂亮的金黄色。”

    秦凌铮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她眼睛一亮,“那我想学我们北城的百姓都可喜欢金黄色了,要是知道可以把萝卜做成金黄色,他们一定高兴”

    沈萝“可以啊。”

    不过,还是先要把眼前的紫菜包饭做好。

    沈萝道“把米饭铺到紫菜的一半,再多一点。”

    秦凌铮是个好学生,依言照做。

    “在米饭上放你喜欢的菜。”

    秦凌铮笑道“这个简单。”看到有烤肉,她放了好几条,黄萝卜也放了一点,再是鸡蛋。

    “好了好了,”眼看对方越放越多,沈萝哭笑不得制止,“你要是还想吃别的,咱们再另外包几条。”

    秦凌铮遗憾放下豆干,“那接下来呢”

    沈萝道“卷巴卷巴。”

    她用手势做示范,秦凌铮看着样子跟着学,最后做出来的成品居然很不错,一点都没散架,这对于第一次做的人来说已经是很大的成功了。

    刷上芝麻油,切成块,沈萝将守在一边的秀秀喊过来“秀秀,来,给你吃。”

    边角料其实是最好吃的,因为里面的料最丰富。

    秀秀小姑娘两颊鼓起,像小仓鼠,吃得可幸福了。

    另一边的边角料被沈萝投喂给了秦凌铮,对方吃完,笑得开心极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做的,我觉得特别好吃。”

    凉亭现在已经成了大家一日三餐的聚集点。

    沈娘子他们尽管知道紫菜这个东西,但几乎没怎么吃过,对于紫菜这个新鲜吃法,他们踊跃尝试。

    焦香的烤肉条,脆脆的萝卜,软软的米饭,韧韧带着咸香的紫菜,组合在一起,口感丰富,若是味儿重的人,还可以蘸上咸酱。

    夏天吃热的东西或许没胃口,但紫菜包饭,凉热都可以吃,方便又快捷,什么时候饿了,随时吃一口。

    大家一边聊天一边吃,嘻嘻哈哈的,不一会儿,解决了一大半。

    “也不知阿俨那边怎么样”沈娘子看向沈青儒。

    沈青儒“寻找合适的码头,要考虑的因素很多,且有得忙呢。”

    沈萝吃着吃着,停了下来,李修俨不像是她和爹外出那样,一半郊游一半考察,他要沿着河岸走的,充分了解情况。

    谁知,一整天都没出现的李修俨这时冲进来,一句话没说,先咕咚咕咚喝了一杯茶,一抹嘴巴,眼睛发亮,表情带光,兴冲冲道“你们猜,我碰到了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是一个很重大的日子。

    小天使们,我们一起致敬先烈,珍惜现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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