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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小芳跟着她妈到厨房。
瞧见她妈偷偷地,不知道从哪个地方翻出来一指甲盖大的红糖来。
“这块红糖本来打算回头逢月给你喝的。”孙美淑还可怜任雨生,抹着泪小声道,“现在救急要紧,就先化在粥里,给那孩子补补身子。”
“行,我其实不用的。”程小芳回了句,用勺子把红糖在碗里搅开。
因为生了五个女儿,没一个儿子,孙美淑在程家很没地位,如今家里放东西的柜子钥匙都还在程老太手里管着。
红糖不知是孙美淑什么时候偷偷留下来的,她自己倒是不舍得用,就想着贴贴小女儿。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块红糖来之不易。
弄好粥,程小芳端着回去。孙美淑则去叫其他人吃早饭。
粥到了,任雨生缓缓“醒”来。
因为手上完全没劲,他只能靠在一床被子上,靠别人喂进食。
赵医生是这么说的吃慢点好。
于是程小芳喂得很慢,感觉自己在喂小孩似的,很需要耐心。
任雨生咽下去好几口温热的粥,肚子里有了东西,才感觉魂慢慢地回来。
回了魂,他也终于想起来喂他的是个人美心善的小姐姐。
任雨生偷偷用余光打量程小芳。任老三知道程小芳的名字,任雨生也就通过他的记忆知道了。
程小芳小圆脸,一双眼睛又大又水灵,黑白分明。
任雨生想起那句“像林间小鹿一般的大眼睛”,就很小学生,让他唾弃自己没文化。可心底又觉得这个比喻已经足够,因为真的又乖又水灵
她留了两股麻花辫,粗粗的,发量惊人,发色微黄,看起来是个十足的乖妹妹。
任雨生快些咽下一口粥,趁着程小芳还在凉粥,认真地开口“谢谢你救我一命,程小芳。”声音微哑。
程小芳看着他认真的表情,愣住。
然后程小芳眨眨眼,小声问任老三“任三哥,你不是以为自己死了”
这反应、也太不连贯了。
不应该意外死了怎么能喝到粥意外怎么死了后,喝的粥也是有味道和温度的
任雨生
忘了自己演过的戏,又被问起,确实有点尴尬。
任雨生尬笑两声,很想挠挠自己的头,但手刚抬起就被迫放弃,没力气。
任雨生清咳一声,老实告诉他的救命恩人“那是我演的。他们演无辜嘛,我更无辜。”
简单来讲,刚刚是一场看谁更能把自己演得无辜的比赛。
任老三那么好的可怜小白菜底子,任雨生随便发挥就超神了。
感谢现代网络,让任雨生这种宅男,门不出户就能知天下事,粗通各种奇妙吵架招数。
绿茶白莲虽然傻傻分不清,但怼起来都一样爽
程小芳莞尔,又喂他一口粥“想通了好,我还怕你回头又犯傻呢。”
任雨生点点头,表示自己听进去了。
不过任雨生的兴致却是不高,因为在缓解了生存危机后,任雨生想起来这是个艰苦的年代
没网啊。
任雨生心里发愁这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没网的日子,难道要靠武侠小说度日了吗他可是已经把修真、玄幻都淘汰了的先锋正版读者。
沮丧浮现在任雨生脸上,他探头,又吞掉一口粥。
咽下,然后打起精神,告诉自己一步步来,肯定都能习惯的。
没网就没网,这时候的先辈们不都是这么过来的么他一定也可以。
孤儿院的出身,让任雨生身上有种异于常人的成熟感,这种成熟不来自外表、也不来自行止,在于他的思想。
永远不怕困难和问题,动手总能解决。
程小芳给他喂着饭,感觉这个时候什么都不需要说。
她感觉,任老三从沮丧到打起精神,就像重新活过来,变成了一个更坚强的人,焕然一新。
程小芳没说话,倒是任雨生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她聊起来。
“你是不是也没吃”
“还没。”
“那我吃快点”
程小芳看着一大口接一大口的青年,心里嘀咕别是想骗她喂很多吧
于是程小芳强调“赵医生说了,你这顿最多只能喝两小碗稀粥。”
任雨生乖乖点头“好,就吃两碗。”
然后任雨生反应过来,笑着看向大眼睛的麻花辫姑娘“虽然我真的很饿,但我是真的想你快点去吃饭。饿着的感觉太难受了,我知道。”
穿越的第一个夜晚,虽然意识不怎么清醒,但任雨生绝对永生难忘。
程小芳听了想叹气,心说任三哥果然脾气挺好。这个时候他应该饿极了,可依然很听话、克制,还知道体恤别人。
就是可惜脾气太好,却没搭上好人。
闲聊还在继续。
程小芳又舀来一碗粥后,任雨生问“你当时从老屋那儿过,是去干嘛啊多亏你从那儿过。”
“是去挑水的。”程小芳眉头皱起来,“我的水桶还在那儿呢”
任雨生没想到还让别人把东西给落下了,连忙道“你现在去拿”
“不用,小芳你接着喂人。”孙美淑道,“妈去挑。”
“成。妈,就在他们家老屋门口。”
孙美淑怕自家的水桶、扁担被别人拿了,刚吃完,放下碗就走。
程家堂屋,饭桌上。
程德胜心痛地扫一眼解释个不停的任大顺,指着人对胡高义道“支书,我家的桶要是丢了,我可要找任大顺要的都是为了救他儿子丢的,他得负责。”
胡高义对他的胡搅蛮缠也头疼“成,丢了让他们家赔。”
姜梅风不乐意了“凭什么啊又不是我们让他去的”
姜梅风早上过来没来得及吃早饭,从昨晚饿到现在,肚子早叽咕叫唤。
偏生抠门的程德胜还不让她跟任大顺喝口粥,眼下只能坐在边上看着别人吃,又饿又尴尬。
胡高义冷哼一声“人家闺女救了你儿子,救命的恩情,别说一个桶,再多都得赔”
胡高义懒得跟姜梅风说,这女人素来爱胡搅蛮缠,没理都能扯出来歪理。
胡高义看向任大顺“大顺,你是个男人,说话一个唾沫一个钉,你要是跟你媳妇一样闹腾,那回头别人怎么说,可别说我不管。”
在村里,活就活个名誉。虽说是小人物,但也有自己那份自尊心。
甭管任大顺怎么想,胡高义看准了他是个爱面子的人。
任大顺在桌子下面拿住姜梅风的手腕子,对胡高义道“支书,别听她胡咧咧,程德胜家的桶要是丢了,我们肯定赔。他家救了老三,我真心感激”
话说到这,终于有了漂亮的模样。
胡高义满意地点点头“回去可不许这样了。好好照顾老三。那孩子是个好的,你看看他,都那个样子还叫妈,我这个大老爷们听了都心软。”
胡高义说到这,看向姜梅风“一回不小心,行差踏错不要紧,但坚决不许再犯回头也好好教训你家老四。”
刚刚任大顺又努力解释了一通,又因为这些年从没闹出过这回这样的大新闻,胡高义还是相信了任大顺的解释,相信他们家是一时忘记,并非故意要饿坏任老三的。
毕竟将任老三真出事了,最麻烦的也不会是他胡高义,而是任家。
现在也是新社会了,不是那个吃人的旧社会。
“我也会跟老三这孩子说的,有事就来找我,我会时刻关注着他的情况,一直放在心上。就算我偶尔打盹了,村里也有这么多双眼睛,每一双都是雪亮雪亮的”
最后胡高义扯上大旗,目光凉凉地道“上个月,县城有个人打断了他儿子的腿,直接进去吃国家粮了。”
这话没假。但胡高义没告诉他们,被打断腿的是个小孩,而且其中也有些别的原因在。
任大顺和姜梅风都被吓住了。
“吃国家粮,那、那是坐牢了吧”姜梅风抖了下,又问,“支书,你别是吓唬我们的吧”
胡高义看向她“你出去打听打听,我胡高义是会胡说的人我是靠什么当上支书的”
胡高义年轻时候,就是人如其名高义。
夫妻两想想他的名声,彻底怂了。完全不知道,如今的胡高义早已被村支书的生活磨砺得失去了棱角。
姜梅风道“支书放心,这回我亲手照顾老三,我可疼他的。你看他上心我,就知道我这个妈做得不差”
程德胜听着怪恶心,故意拆台“别又是这会一套,过会一套。他现在动都动不了,还不知道会不会又被你们老任家饿死一回呢。”
这会一套,过会一套,是在翻任大顺的旧账。
换做往日,任大顺早就跟程德胜拍桌子了。
可这回任大顺被程德胜抓住把柄,又欠下明面上人情,叫任大顺只能硬吃下这个亏。
胡高义却是又被点了一下。
任老三不能动,在任家待着他还真不放心,难不成他还天天上门不成多麻烦啊。不如就让他在老程家再待几天,待到至少能下地,也让子弹飞一会儿,给任大顺夫妻两一点压力。
胡高义放下扒粥的筷子,拍拍程德胜的肩膀,满脸赞许“老程这话说得不中听,但考虑的确十分周全啊”
程德胜瞥任大顺一眼,得意地笑笑“一般一般,也就是做了个人。”
胡高义“那就让老三这孩子在你家再住几天吧米粮让大顺出双倍。”
程德胜
他明明是去坑任大顺的,怎么反倒是坑了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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