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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穿越了,叶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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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粉色系的小房间内,一位少女正在窥镜自伤。

    她青丝如墨,明眸含泪。

    她素衣白衫,顾盼生辉。

    黄昏的微光,折射在这少女秋水般的目光中,透露着些许哀伤,又那么的迷人。

    伸出一双如玉的双手,撩动额前的刘海,

    “真t的作,躺床上看剑谱,都能把自己看穿越了,还好t的名字没变,老娘依旧是独领风骚的叶诗晨,嘎嘎嘎”

    清脆的嗓音说出的却是粗鄙之语。

    回味了这具身体生前的记忆后,叶诗晨觉得略有些悲凉。

    父母刚刚亡故,还好留下了这处房产以及数十万的遗产。

    但是也留下了一个拖油瓶,还在上高中的幼弟。

    自己还在师大上学。

    揽镜自顾,这模样,这身材还可以叶诗晨自我陶醉的想道虽然比老娘上一世差了点,但还是蛮有料的嘛。

    不过仔细回忆消化身体生前的记忆。

    什么老娘居然被甩了这不能忍啊。

    看来你还不知道我叶仙女的可怕

    收拾行李,留下2000元现金给幼弟叶天晴作为一个月的生活费,叶诗晨就火急火燎的买了张去往魔都的机票。

    叶诗晨,家住金陵,父母双亡,在魔都师大中文系,大一学生。

    回到宿舍,三个舍友都一脸沉痛的让叶诗晨节哀顺变,要坚强。

    叶诗晨虽然心里无所谓的样子,但是还是装作心伤若死的模样。

    毕竟如果让别人知道自己没有伤心欲绝,必然会引起怀疑。

    宿舍四人,大姐陈婉,很温柔的大个子女孩,面容姣好。

    二姐李明心,典型的土豪大小姐,上大学自己开车来,穿的衣服都是国际大牌,身材娇小,性格有些野蛮。

    三姐则是学霸一枚,名叫曹星星,大一就抱着读研资料啃着,那眼镜厚的都看不见眼睛了。

    而自己,却是最小的四妹。

    为了不引起怀疑,叶诗晨戏精上身,抹着眼泪道“父母仙逝,幼弟嗷嗷待哺,可怜我一个小女子,又无亲戚依靠,孤苦伶仃,和幼弟相依为命,我,怎么如此命苦”

    言罢嘤嘤嘤的哭了起来,当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

    陈婉是个老实人,看到叶诗晨如此伤心,心中一阵纠痛,过来搂住叶诗晨,道“别哭了,老四,再哭,就不好看了,乖,姐姐带你去吃好吃的”

    李明心撇撇嘴道“算了吧我的姐,老四哪还有心情出去吃饭啊,万一遇到那个讨厌的男人怎么办”

    叶诗晨明白,李明心是怕遇到那个渣男,让自己更添痛苦。

    可是叶诗晨又怎么会怕

    前世的叶诗晨可是被称为魔都小仙女的超级情圣,过处俊男壮汉拜倒一堆。

    就怕遇不到记忆中那个名叫张云启的傻子,不然自己还真少了点乐子。

    说干就干,叶诗晨略收眼泪,委委屈屈的道“我怎么能因此扰了姐姐们聚餐的兴致,这一次我请客,走吧星星,收了书吧,我请你们去吃饭。”

    陈婉有些担心的看向叶诗晨“算了吧诗晨,我看你精神也不太好。”

    叶诗晨“强笑”道“没关系,我洗个澡,大家就出发吧。”

    随后拿起前任的梳妆盒,走进了洗手间。

    简单的冲了个澡,叶诗晨打开梳妆盒,发现尽是些杂牌化妆品,干脆就图个面霜,唇釉都没用。照照镜子,自我陶醉,“面色憔悴自然,我见犹怜,好一个绝代风华的林黛玉哦”

    随后换上一件奶白色连体t恤,黑色打底裤,白色丝带低跟凉鞋。

    要知道女要俏,一身孝。并不是说女孩子穿孝服是最美的。而是白色是最受大多数人喜欢的颜色,而且穿孝服时自带可怜属性,会激发大多数人的保护欲。

    只是如果没有傲人的身材,贸然穿白色,会显得肥胖,此时为了凸显身材,就需要黑色,暗色来显瘦。

    一身白色的叶诗晨,披散着刚刚清洗,还冒着热气与清香的头发,走出了洗手间。

    三位舍友眼前一亮,总觉得今天的叶诗晨格外的漂亮,仿佛与往日不同。

    俗话说,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扮。拥有魔都小仙女称号的叶诗晨,瞬间恢复了几分风采。

    尽管魔都的夏天很炎热,到了傍晚也有了几丝微风。

    四个风格迥异的少女走向了校门口,打算去大学城的一家不小且实惠的餐厅吃饭。

    一路上叶诗晨可谓赚足了眼球,细腻白皙的长腿,配合露趾的凉鞋,披散的有些杂乱的头发,校园内一个个小男孩都走不动道了。

    调查表明,大部份男生会对长发,且有些毛刺的慵懒女孩有好感,因为头发略微有些乱的女孩显得没有精心打扮,绝不会是去见男朋友,会让男生觉得这女孩应该是单身吧。而且虽然嘴里不说,基本每个男生都喜欢脚型漂亮的女孩,所以女孩子如果选择一双适合自己的凉鞋是非常有必要的。

    叶诗晨打扮看似随意,但其实每一个点,都对这大学城里每一个男生或多或少的造成了“颜值暴击”。

    四人走到这家名为福满多的饭店,点了几个家常小菜,寻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下。

    因为叶诗晨的缘故,气氛略有些沉闷。毕竟谁对着刚刚丧父丧母,还被甩了的朋友,都很难开口安慰。

    毕竟都这么惨了,怎么安慰都有些像是嘲笑吧

    心地实在又不善言语的陈婉,只倒了一杯啤酒,对着叶诗晨道“干”

    随后一饮而尽。陈婉希望通过自己的方式让叶诗晨开心一些。

    而李明心和曹星星同样举杯饮尽。

    叶诗晨无奈的饮下这杯啤酒,一朵可爱的红色泛上脸颊。

    随后想起什么似的,装作若无其事的问道“对了,我刚和他分手,就回老家去处理事情了,还不知道那个人是谁”

    李明心恨恨的道“那个女人是外语系的,还是什么班花,我看到她就反胃,抹的粉都有三尺厚了。听说她和张云启都是剑道社的,所以一来二去就勾搭到了一起。哼,我看她哪懂什么剑道,八成是为了钓凯子才加入的剑道社,臭不要脸”

    随后狠狠的吐了口吐沫。

    “哦”叶诗晨心下一阵冷笑,原来是剑道社的在我面前也敢提剑道前世的我可是叶家后人啊我祖宗可是剑圣叶孤城啊

    虽然今世的身体只是一个弱鸡,用不出前世所学的诸多招数,但恐怕依旧不是这些大学里的土鸡瓦狗可以媲美的。

    若非有一身超绝的本事,前世的叶诗晨又怎么敢万男身边过,片叶不沾身,被誉为魔都小仙女啊一方面是因为叶诗晨手段超绝,且貌美如花,另一方面就是武林上的朋友给面子,尊一声仙女。

    要知道前世自己一招天外飞仙,虽然没刺破少林寺当代方丈的铁布衫,但是那飘飘如仙子的姿态,却俘虏了一群小和尚的芳心,让他们打定主意还俗。把那方丈气的吐血三升啊。

    面上默不作声的叶诗晨,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小菜。

    有道是想什么,来什么,世界就是这么邪乎。

    一个阳光帅气的男孩子,牵着一个颇有几分姿色的女孩走了进来。

    因为叶诗晨背对着大门的缘故,并未看见。

    只是李明心看到了,瞬间咬牙切齿,将酒杯往桌上一砸“不吃了,我们走。”

    言罢竟要拉着叶诗晨离开。

    叶诗晨疑惑的摆脱李明心的拉扯,回头望去。

    只听李明心咬着牙道“是那对狗男女,张云启和赵莹。”

    只见那男孩两人也回头望了过来。

    男孩身着普通的白色t恤,黑色短裤,女孩则颇为讲究,黑色吊带裙,细高跟,鸭蛋脸,打扮的很精致,背着一个看起来颇为高档的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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