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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5章 惊情千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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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殿骑士有多大的本事,方奇还是见识过了,就算约瑟有不死之身,在那十二个变态家伙面前恐怕也难讨便宜。便说道“你旧伤未去,又添新痛,病情越发的沉重了,你和我们一道走吧。”

    苗苗已经带着陶芬从里间屋子跑出来,见他们还没动身的样子,催促道“还愣着干嘛要,快走啊”

    方奇拍拍约瑟的肩膀,“跟着我们走吧,以你的身手对付十二个圣殿骑士,被杀的可能性非常之大。”匆匆套上马车出了客栈,便听到远处马匹踩踏石板的得得的声很疾,正是朝着这边来的。

    约瑟坐在方奇身边,表情无比郁闷,他也知道圣殿骑士肯定不会放过他的,讪讪说“实在对不起你们,是我给你们带来麻烦了。”

    方奇嘿嘿笑“你小子还有歉疚之心,啊呀,真是难得啊。咦,你养的那只大狗呢”

    “和黑鹰一直在黑暗之中跟着呢。”

    走到黑暗之中,果然看见一鹰一兽在后面紧紧跟随。那兽块头太大,可是跑动起来却是如同旋风一般无声无息,黑鹰蹲在兽头上,两兽黑眼一翻又消失不见了。

    旧城的城墙已经残破不堪,城门已经倒塌,他们很顺利地便出了城。

    约瑟见马车是前往西边,便问“你们这是要是伯尔尼”

    方奇拿出旱烟袋装上烟叶凑到火把前抽了一口,“是啊,不然你以为我们还会去哪。”

    约瑟说“我把所有的财宝都给你们,你跟我一道去杀那个白眼狼。”

    方奇吐口唾沫,一口拒绝“扯蛋,第一,我不缺财宝;第二,我不会去杀比绍,他想杀光你们所有人都跟我们无关。我们只是个打酱酒的过路客。”

    约瑟也没办法,只能坐在一旁生闷气。

    一口气跑出百十里地,后面那十多匹马仍然紧咬着他们不放,不过看起来是越拉越远了。方奇朝后面看看“约瑟,我得恭喜你啊,现在你终于成功逃出来了。”

    约瑟气的呸了一口“恭喜个屁,我根本就没想过要逃。”

    方奇摇头道“你杀了比绍又能如何你老婆就能复活了你们又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吗这事嘛,你得听我说。你本来就不是这个世界上的人,你老婆受你牵连。你这样的冤气冲天到处杀人,早晚会让你下阿鼻地狱的。”

    约瑟呆了呆“可是,我的心愿未了,生在这个世界上便是要杀人啊。”

    这货脑子就是一根筋,跟他说轮回投胎恐怕是对牛弹琴,便说“你有病啊,早死早升天,晚死活抽筋,我瞅你活着都累的慌。要不,你帮我去打听个人吧,我收拾了那个小子,再帮你看病。我的本事你也看到了,无头骑士那样的,我都能让他安然离开这个世界。”

    约瑟问“你要找什么人说来听听。”

    方奇喷出一口烟说道“那家伙叫格雷,是个专门杀女人的凶手,而且他还是个制造魔鬼香水的鬼才,你能找到他并把他带到我面前,我就继续帮你把这些臭毛病全治好。”

    一路马不停蹄地跑了好几天终于赶到圣马力诺,那三匹马累的直吐白沫。方奇一看不行,再跑下去马会给累死的,便在城外围找了个客栈先住下,好在早把那些圣殿骑士甩了没影子了。

    为了甩掉那些圣殿骑士,方奇给约瑟作了伪装,掩盖住他的气息,一路过来还故意把他的气息传到别人身上,分散了圣殿骑士的注意力,这才争取了充足的时间。不然,以这三匹马的脚力,根本不是人家的对手。

    就在客栈不远处的牲口市场把三匹马给卖了,打算再买三匹马良马,正转悠着,忽然听到有人叫他,扭头一瞅“卧槽,你小子咋跑到这儿来了”

    流浪汉约翰看见方奇就跟见了亲爹一样,上来便是个拥抱,“我从锡山会跑出来的,想去追你们,可是转悠了好多地方都没能找到,这不,只好又干起老本行了。”

    方奇听了哑然失笑,这货所谓的老本行就是他的偷窥扒拿坑蒙拐骗的手段。虽然有点怒其不争,可是看到他突然脑子冒出个主意来,对他说“看你这怂样,肯定是已经饿了好几天了吧。走吧,让你吃个肚儿圆。”

    约翰看见约瑟,小声问“他谁啊,怎么看起来这么凶,好像人家欠他钱似的。”

    方奇笑“全世界都欠他的,不过他是土豪,根本不在乎你能吃他多少。”

    牲口市场旁边便有个小饭庄,三人坐进去点了一桌子酒菜。约翰饿的前心贴后心,见了这么多好吃的,就好像饿死鬼托生似的,两手不停地拿着吃的东西直往嘴里塞。

    看他这幅样子,约瑟根本就咽不下去。他虽然不算王侯将相,可也是有身份证的人,当年也是一城帮之主。哪见过这么吃饭的,更何况是个臭乞丐小流氓。

    方奇见他不吃,说道“你要是不吃,呆会跟人家打架,你别怨我不让你吃饭哈。”

    听方奇这么一说,约瑟硬着头皮不看流浪汉低眉顺眼地细嚼慢咽。

    约翰吃的太急,噎的直打嗝,方奇把酒给他递过去,约翰接过酒一口喝干,抹抹嘴直瞅土豪吃饭,边看还边乐“啊呀,大兄弟,你这样能吃饱吗”还想拍拍人家肩膀来着,约瑟一缩肩膀让过去。

    约翰嘿嘿讪笑着问方奇“大法师,要我干什么,你说吧,咱们兄弟谁跟谁啊。”

    方奇也不喜欢他这种称兄道弟的无赖子,可是现在要用到他,便掏出无腿先森给的那枚金币扔给他“帮我送个人去伯尔尼,到了还会有人给钱。”

    约翰接过金币呆了半天“卧槽,金子”放在牙齿上咬了一口,还对着亮光照了照,两眼都放金光“成啊,没的话说啥时候走咦,那位大哥呢”

    方奇又拿出三枚金币“去买三匹好马,多备些食物和木炭。丑话说在前面,你要是把人给弄丢了,我不找你算账,也会有人宰了你。人在旁边的客栈里,马上就去”

    金子就是动力,这货马上让掌柜的给他准备木炭和酒肉,跑到外面去买马去了。待他接上陶芬打马一溜烟地走了,苗苗才说“这小子靠谱不”

    方奇刚要说话,约瑟却骑着匹高头大马牵着三匹马过来了“快走”

    圣殿骑士有多大的本事,方奇还是见识过了,就算约瑟有不死之身,在那十二个变态家伙面前恐怕也难讨便宜。便说道“你旧伤未去,又添新痛,病情越发的沉重了,你和我们一道走吧。”

    苗苗已经带着陶芬从里间屋子跑出来,见他们还没动身的样子,催促道“还愣着干嘛要,快走啊”

    方奇拍拍约瑟的肩膀,“跟着我们走吧,以你的身手对付十二个圣殿骑士,被杀的可能性非常之大。”匆匆套上马车出了客栈,便听到远处马匹踩踏石板的得得的声很疾,正是朝着这边来的。

    约瑟坐在方奇身边,表情无比郁闷,他也知道圣殿骑士肯定不会放过他的,讪讪说“实在对不起你们,是我给你们带来麻烦了。”

    方奇嘿嘿笑“你小子还有歉疚之心,啊呀,真是难得啊。咦,你养的那只大狗呢”

    “和黑鹰一直在黑暗之中跟着呢。”

    走到黑暗之中,果然看见一鹰一兽在后面紧紧跟随。那兽块头太大,可是跑动起来却是如同旋风一般无声无息,黑鹰蹲在兽头上,两兽黑眼一翻又消失不见了。

    旧城的城墙已经残破不堪,城门已经倒塌,他们很顺利地便出了城。

    约瑟见马车是前往西边,便问“你们这是要是伯尔尼”

    方奇拿出旱烟袋装上烟叶凑到火把前抽了一口,“是啊,不然你以为我们还会去哪。”

    约瑟说“我把所有的财宝都给你们,你跟我一道去杀那个白眼狼。”

    方奇吐口唾沫,一口拒绝“扯蛋,第一,我不缺财宝;第二,我不会去杀比绍,他想杀光你们所有人都跟我们无关。我们只是个打酱酒的过路客。”

    约瑟也没办法,只能坐在一旁生闷气。

    一口气跑出百十里地,后面那十多匹马仍然紧咬着他们不放,不过看起来是越拉越远了。方奇朝后面看看“约瑟,我得恭喜你啊,现在你终于成功逃出来了。”

    约瑟气的呸了一口“恭喜个屁,我根本就没想过要逃。”

    方奇摇头道“你杀了比绍又能如何你老婆就能复活了你们又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吗这事嘛,你得听我说。你本来就不是这个世界上的人,你老婆受你牵连。你这样的冤气冲天到处杀人,早晚会让你下阿鼻地狱的。”

    约瑟呆了呆“可是,我的心愿未了,生在这个世界上便是要杀人啊。”

    这货脑子就是一根筋,跟他说轮回投胎恐怕是对牛弹琴,便说“你有病啊,早死早升天,晚死活抽筋,我瞅你活着都累的慌。要不,你帮我去打听个人吧,我收拾了那个小子,再帮你看病。我的本事你也看到了,无头骑士那样的,我都能让他安然离开这个世界。”

    约瑟问“你要找什么人说来听听。”

    方奇喷出一口烟说道“那家伙叫格雷,是个专门杀女人的凶手,而且他还是个制造魔鬼香水的鬼才,你能找到他并把他带到我面前,我就继续帮你把这些臭毛病全治好。”

    一路马不停蹄地跑了好几天终于赶到圣马力诺,那三匹马累的直吐白沫。方奇一看不行,再跑下去马会给累死的,便在城外围找了个客栈先住下,好在早把那些圣殿骑士甩了没影子了。

    为了甩掉那些圣殿骑士,方奇给约瑟作了伪装,掩盖住他的气息,一路过来还故意把他的气息传到别人身上,分散了圣殿骑士的注意力,这才争取了充足的时间。不然,以这三匹马的脚力,根本不是人家的对手。

    就在客栈不远处的牲口市场把三匹马给卖了,打算再买三匹马良马,正转悠着,忽然听到有人叫他,扭头一瞅“卧槽,你小子咋跑到这儿来了”

    流浪汉约翰看见方奇就跟见了亲爹一样,上来便是个拥抱,“我从锡山会跑出来的,想去追你们,可是转悠了好多地方都没能找到,这不,只好又干起老本行了。”

    方奇听了哑然失笑,这货所谓的老本行就是他的偷窥扒拿坑蒙拐骗的手段。虽然有点怒其不争,可是看到他突然脑子冒出个主意来,对他说“看你这怂样,肯定是已经饿了好几天了吧。走吧,让你吃个肚儿圆。”

    约翰看见约瑟,小声问“他谁啊,怎么看起来这么凶,好像人家欠他钱似的。”

    方奇笑“全世界都欠他的,不过他是土豪,根本不在乎你能吃他多少。”

    牲口市场旁边便有个小饭庄,三人坐进去点了一桌子酒菜。约翰饿的前心贴后心,见了这么多好吃的,就好像饿死鬼托生似的,两手不停地拿着吃的东西直往嘴里塞。

    看他这幅样子,约瑟根本就咽不下去。他虽然不算王侯将相,可也是有身份证的人,当年也是一城帮之主。哪见过这么吃饭的,更何况是个臭乞丐小流氓。

    方奇见他不吃,说道“你要是不吃,呆会跟人家打架,你别怨我不让你吃饭哈。”

    听方奇这么一说,约瑟硬着头皮不看流浪汉低眉顺眼地细嚼慢咽。

    约翰吃的太急,噎的直打嗝,方奇把酒给他递过去,约翰接过酒一口喝干,抹抹嘴直瞅土豪吃饭,边看还边乐“啊呀,大兄弟,你这样能吃饱吗”还想拍拍人家肩膀来着,约瑟一缩肩膀让过去。

    约翰嘿嘿讪笑着问方奇“大法师,要我干什么,你说吧,咱们兄弟谁跟谁啊。”

    方奇也不喜欢他这种称兄道弟的无赖子,可是现在要用到他,便掏出无腿先森给的那枚金币扔给他“帮我送个人去伯尔尼,到了还会有人给钱。”

    约翰接过金币呆了半天“卧槽,金子”放在牙齿上咬了一口,还对着亮光照了照,两眼都放金光“成啊,没的话说啥时候走咦,那位大哥呢”

    方奇又拿出三枚金币“去买三匹好马,多备些食物和木炭。丑话说在前面,你要是把人给弄丢了,我不找你算账,也会有人宰了你。人在旁边的客栈里,马上就去”

    金子就是动力,这货马上让掌柜的给他准备木炭和酒肉,跑到外面去买马去了。待他接上陶芬打马一溜烟地走了,苗苗才说“这小子靠谱不”

    方奇刚要说话,约瑟却骑着匹高头大马牵着三匹马过来了“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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