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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知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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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生已经渡过了的二十多个年头里面,血悯听到过很多种不同的话语,有和风细雨来自父母亲人饱含爱意殷切期盼的、有浓郁奔放来自情人缠绵热烈诉说衷肠的,也有曾经的同龄人夹枪带棒之中或者不满或者妒忌、亦或者那些曾经生命还鲜活着的敌人们临终之际放下的狠话,不论什么样的言语血悯都曾听到过。

    她一直这样认为,语言仅仅只是人表达心中所想的一种方式仅此而已罢了。但是这次她切真的体会到了语言的力量,黑雾先生的话语像是一把从铸造出来就没有任何人为它开刃的刀子,它仅仅是有好看的样子,却从来都是没有向别人张牙舞爪过的。

    但是现在,血悯深切的感受到了,那把好看的刀子被人操纵着硬生生的按进了自己的肉体。

    操作这把刀子的人,却不是黑雾先生,他只负责把刀子拔出鞘递过来。

    然后接过刀挥舞着的人,是她自己。

    她是真的穿了一件孝服在里面,这是没法作假的事情。红色的、白色的和黑色的影子两次从半空中落下来,红色的是她红色的嫁衣裳,黑色的是黑雾先生的黑袍子,白色的就夹在泾渭分明的两种色彩中间,人人都看见了,他们只是不知道那是什么而已。

    现在人们知道了那是什么,但是没有人说话,因为这是逻辑上所没法说的通的事情,这远比门外面发生着的一切更为耸人听闻,一边是她爷爷的生日,一边是她自己的婚礼,她穿着一件寿衣是图什么呢

    还是说,这又是黑雾先生开的一个很伤大雅的玩笑黑雾先生是经常开这种玩笑的。

    但是这一回黑雾先生确实是认真的,他面前的雾气几乎凝结成一汪死水,他问道“你为什么,穿着孝衣”

    血悯低下了头。

    然后她当着数千人的面,一颗一颗解下了嫁衣的扣子,脱去了那象征着喜庆的大红色的裙子。

    底下白花花的衣服全部暴露出来,没有别的其他什么装饰与色彩,就是最简单的最纯粹的那种白色。

    人们认得,这其实就是这个新娘子平常时间一直穿着的衣服。

    平常穿的衣服要比那件嫁衣大一些,血悯将它藏得非常好,以至于脱掉嫁衣的时候她的整个人都显得纤细了很多。

    “我一直都在觉得奇怪。”黑雾先生说道,“即便是世界上最冰冷最淡泊最素雅的女孩子,她身上总该有些花花草草或者别的什么东西做点缀,哪怕是一丁点镂空的小纹路也好,女人就是女人,天性没法子改变。”

    “就因为这个,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隔得很远,我还和瑶瑶争论过一些非常幼稚的内容我认为你是个男的。”

    一旁的小姑娘若有所思的摸着自己衣服上刺绣的图案。

    “如果不是今天你把它穿在里面的话,我想大概一

    辈子十辈子都没人猜得到这一点。”黑雾先生道,“即便是我,我也只是感到奇怪,可我当真是说不出来在你的身上到底有哪里是奇怪的。”

    “所谓奇怪。当然是所见的事或物不合常理或者是说我们的认知当中尚不为人所熟稔。好比说我们头戴帽子脚穿鞋子,几千年下来的文明延续,我们从一出生起就这样做了,我们习以为常。可如果有一天,有人头上顶着一双鞋子出了门,就当然要引起别人的围观,你可以说他是个疯子傻子都行,因为他的所作所为已经不是我们所能够认同的常理了,这就必须是奇怪的。就好像外头的那些,我们从来都没有见过,我们当然要觉得奇怪甚至心生畏惧。”

    “但是在你的身上,你是真的没有一丝一毫的与习惯相违背的地方。你和所有人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你与人家交际,你在该欢笑时欢笑,你在该哭泣时哭泣,你已经正常的比所有正常的人还要正常了。就因为这个,我认为别扭,我说不出来。”

    血悯用一双好看的眼睛看着黑雾先生,在这个时候

    我们理应认为血悯是憎恨着黑雾先生的才对,但是她的神色却是愉快的,她的眼神中有旁人没法读懂的雀跃的神采,她轻巧的点着头“是的,这是一件孝衣。”

    血悯说起话来语气里似乎已经出现了没法掩饰的笑意,“我穿孝衣穿了好多年啦,久到我自己都忘了我是什么时候穿的但是你们知道吗,旁的人穿这种衣服的时候,他们心里会不开心会难过,可是我是很高兴的啊,我是为了他穿的他他在那一边知道了的话会不会开心呢”

    “黑雾先生你果然是名不虚传。大家都说你多么多么厉害,大家说你哪里厉害的都有。嘻嘻,谢谢下午你帮了我,我那时候也觉得你很厉害了,但是我不知道你究竟哪里厉害了。现在我知道了,你最厉害的是你的脑子。”

    “开门”血悯转过身大喊,然后拔腿就要跑出去。

    “关门”黑雾先生命令般的声音响起来,于是大

    门才刚刚打开不到一只巴掌宽就重新合上了。

    “黑雾先生你真的是好聪明啊。”血悯停下脚步微笑着回过头,“换成另一个人不管是谁他们不会有这么快的反应的。但是你为什么阻止我呀出了这种事,你们应该不会想要看到我的吧。”

    黑雾先生面前的雾重新动了起来“屁大点事你准备要干什么你告诉我。”

    血悯笑道“我出去解决问题去,反正这一摊子是总得有个人站出来吧。我把孝衣都穿着了当然要我去,我解决不了的话也好直接去陪着那个死人我只希望你们别因为我穿了孝衣就不喜欢我。”

    黑雾先生轻蔑的说道“你好大的能耐。”

    血悯道“我只是去探探虚实,最后当然要靠黑雾先生出手。”

    黑雾先生道“我干事需要你帮忙你以为外面那些是你弄出来的你有几斤几两我清楚极了。”

    “不试试的话又怎么能知道成不成。”血悯道。

    “行。那我让你试。”

    黑雾先生一只手拍在轮椅扶手上,无数条烟雾就从他面前的浓雾中飞出,那些烟雾仿佛有生命一般,它们在空中飞舞交织,迅速结成了一张灰色的大网,网朝地上兜下去抄住了血悯,然后又再次升空变成了个圆球形的笼子,将血悯牢牢地禁锢了起来。

    “你有什么资格插手我的事情。”黑雾先生说道。

    许多人发出了赞叹和喝彩的声音,这其中不乏一些血家人的长辈。

    血悯在这之前也已经非常有名气了,她是血家近几百年来排的上号的天才,年纪轻轻的就已经是血家最顶尖的几个杀手之一。就算放眼全天下,能正面和她交手打个五五开的人用一两个巴掌也可以数个大概。

    而黑雾先生呢,打从他出名的时候起,他似乎就从来没和别人好勇斗狠过。一直以来他所表现出的,都是一个位居幕后的智囊亦或者可以说是神棍的形象。

    血悯的失败是意料之外,却也是在情理之中。

    一直以来人们都尊崇着黑雾先生,这种尊崇甚至到

    了盲目的地步。

    这种盲目,甚至可以被称作是个人崇拜。

    人们坚信,黑雾先生无所不能。之前从来没人见到过黑雾先生出手,那仅仅是因为黑雾先生不想要,或他认为不需要付诸于武力罢了,并不代表黑雾先生就真的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被折断了双腿的人。

    现在黑雾先生总算动用了自己从没在众人面前使用过的力量,众人为之鼓掌欢呼这其实更多都是为了自己,这是一种自我形式的满足,人们称赞的其实与其说是黑雾先生,还不说是为了自己的眼光而骄傲。

    血颉来到了黑雾先生面前,他说道“黑雾先生,我代替我妻子给您道歉,您放她下来吧。”

    黑雾先生看了他一眼“我是在救她。”

    “您的好意我知道,我们夫妇二人也非常感激。但是这样多人看着,”血颉说道,然后他压低了声音,“不好看。”

    “你只知道这样面子不好看。但是我问问你,我把

    她放下来,你能不能约束住她,不让她出去”黑雾先生问道。

    “这我一定会全力以赴。”血颉答道。

    “你只能说全力以赴这四个字,但是世界上绝大多数事情,不是你全力以赴就可以的。”黑雾先生说道,“太多人都喜欢乱用全力以赴这种词汇。什么叫全力以赴,这明明是自谦的时候用的。考试、比赛、办事等等,获取到好的结果了,你说你全力以赴,那么不但显得自己很厉害同时还尊重了你的对手和旁人。搞砸了失败了说自己全力以赴,什么意思,找借口吗”

    “你告诉我,我放她下来,你能拦得住她你拦不住拦不住就是送死,她送死了,你是她新婚第一天的丈夫,你不跟过去合适这就又死了一个。然后你有父母,她也有父母,这又是四个人头。”

    “所以你快把嘴闭上吧,你这种人办事永远是行动比脑子快,太讨厌了。”

    血颉只好不再说话,他抬头看着他的妻子,眼睛里

    全是关心的神色。

    血悯人在半空中往下看,她看见人们各种各样不同的目光。那些人有的只是看热闹的一样看她,有的目光中带着嘲弄,有的目光中带着怒气,有的目光中带着同情,有的目光中带着畏惧,也有一些目光中有着关爱,这些关爱的目光大多是来自她的家人和一些较为亲密的算的上是朋友的人,这其中有血瑶瑶和那个她以后要叫做丈夫的人。

    血悯依次扫过这些目光,她有意没有去看自己的丈夫,最后视线停留在了场上唯一没有去盯着她看的那片黑色雾气上。

    “黑雾先生,”血悯笑着,“你放我下去吧。我不出去了。”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不让你出去么”黑雾先生问。

    “因为我们是弱者吧。”

    “看来你不知道。”黑雾先生叹了口气,“大家不妨一起想想,刚才大门打开的时候我们都看到了什么

    。”

    “我们看见血色的天,血色的海。”黑雾先生道。

    “如果只是看见了天和海那有什么可以值得害怕的呢。天是红的,云是红的,可是落下来的是花瓣不是刀子。海水也是红的,水里飘得东西有血肉、有骨头,还有咱们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但是那些都是还没超出大海的掌控的。聪明的人如同我们,我们已经征服过大海与高山,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还可以征服天空,征服那些我们现在还无法征服的一切,所以被天空与海洋掌控着的这些说破大天都没什么。”

    “我不让你去,是因为我看到你们所没看到的东西。”

    “黑雾先生看到了什么呢”血悯问。

    “我看见之于你们而言的未知。”黑雾先生说道,“未知让人感到恐惧。我说过我们生而为人就很强大,强大之处在于我们想方设法征服了我们所能征服的一切。我们似乎已经无所畏惧。但是这世界上总有我们所没有办法不去畏惧的事情,这就是未知。”

    “未知的可怕之处,在于已知对我们而言的威胁太小。”

    “我们已知水会使人淹死,于是许多年下来,强健的人学会游泳,智慧的人建造桥梁,勤奋的人制作船只,我们用自己能做到的一切避免了水的坏处。”

    “我们已知猛兽伤害我们的生命,所以我们锻炼身体、发明武器、不断进步,最后我们食用它们的肉,把它们的皮毛做成衣服甚至蓄养它们为我们服务。”

    “我们已知的一切最终我们都可以克服掉,甚至反过来利用它壮大自身。这是因为我们知道我们已知的这些有什么危害、危害有多大,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围绕着规避危害为前提而展开的。”

    “但是现在摆在面前的,却是对于你们而言所不知道的存在。它是好是坏,好有多么好,坏又有多么坏,谁能够说出答案来呢如果连一个答案都没有的话,你们谁又能有办法去应对呢”

    血悯仍旧在笑着,她说“那不是真好需要有人去看一看才可以把未知变成已知么,我是最合适的人选

    了。”

    她又说道“而且你说,那是对于我们而言的未知。也就是说,对于你而言,那是已知的喽”

    黑雾先生摇头“我只是看的比你们稍远一点点,可能就只是这几分钟的优势。”

    血悯问道“那你到底是看见了什么呢”

    “你们还记得那些灯或者说是我们以为是灯的东西么”黑雾先生反问道。

    许多人在点头,血悯也点头道“当然记得。”

    “那你们一定也还记得,后面传过来的那些震耳欲聋的声响,你们一定会觉得,那是某个技艺糟糕透顶的音乐团队的演奏。”黑雾先生道。

    “是的。”血悯道。

    “我们是先看到灯才听见声音的对不对。”黑雾先生道,“但是大家是否还有印象,在今晚早些时候,就是花雨下下来的那个时间,如果要按照我的说法为准,那么花雨应当是比声音先出现的。可是大家还是先听到的声音才发现的花雨,这是因为声音的传播总

    要比花瓣落下来速度快一些。”

    “你的意思是”

    黑雾先生赞许的对血悯点了点头,说道“我想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生活的经验告诉我们,听觉比我们的反应快,而视觉则要比我们的听觉快。我是想说,那些声音和那些光比起来,也许声音要先出现,再也许它们一起出现。”

    “可是黑雾先生这又代表了什么呢我不是很明白。大家估计也不明白。”血颉站出来说出了他的疑惑。

    “那不是灯,那是眼睛”说话的是血老爷子,他的声音中气十足的声音,“是这样吧黑雾先生。”

    “是的。”黑雾先生点了点头,然后他看向同在一个桌子上坐着的其他几个老人,“你们估计也有人看见了。”

    有一两个老人默不作声的点了点头,算上血老爷子,他们几个已经可以说是全天下论武力屈指可数的人物。

    “还有人看见吗免得有人说是我们几个串通起来骗人。”之前想让血瑶瑶给他当孙女的那个王姓老人大声道,他也是自称看见的几人中的一个。

    人群里立刻传出一阵没听见的应答,有人说道“王老爷子这说的什么话,您和血老爷子发话了谁还敢不信更何况还有黑雾先生在这里,他总不会胡说吧,大家说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他话音刚落,立刻就有很多人忙不迭的称是。

    也有人说道“是眼睛咳咳还是别的什么咳东西,我咳咳我没看见。我也不敢咳说咳自己不相信。”

    他身边的很多人听了他的话立刻远远地躲开了他,就好像是他身上有什么脏东西。

    人们把目光放在他身上,那是个普普通通看上去稍微有些显得瘦弱的男性,身材、相貌、气质都没有什么值得一说的地方,他穿着收拾整理的干净妥帖的衣服,只从外表上来看看不出他是富有还是贫穷。

    之前黑雾先生鲜血四散飞溅的时候,血液没有沾到

    他的身上。人们唯恐避之不及的远离他的时候,他也没有表现出局促。他就站在人们视野的焦点,身体挺得笔直的像是一只竖着深埋进土里的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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