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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他是从水里来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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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凌没有及时赶到警局。

    他将骑着的自行车停在了马路边。

    他停在这里,并非是为了看风景、也并非为了卖东西、也同样不是忘了带什么东西。

    他抬头看向了不远处的一个男子。

    这是一个穿着陈旧的男子,此时这男子口中正叼着一根烟,深深的吸了一口后,同样向着这边看来。

    两人就这么静静懂得看着对方,这么一个简简单单的动作,却持续了好久好久。

    那男子看着崔凌,口中却久久没有将那口烟吐出来。

    崔凌脸上的表情也始终没有变换。

    他始终在盯着对方的手。

    很认真的看着,观察着对方的每一个细节。

    那男子的手指,修长而有力,在那陈旧的衣服上有一个细小的线头,他的手在之前,就不停的来回缠绕

    着

    不是缠绕

    是一种独特的节奏,有目的的在弹奏、

    “对。”

    是弹。

    崔凌的眼神凝重起来,他的手掌在不自觉中握成拳。

    这确实是一种下意识的行为。

    那男子居然将原本一根细细的线头,巧妙的弹开了,更是分成了一丝丝的细线最后,细线崩开,消散于无形

    这需要多么可怕的控制力

    就在哈这个时候,对方那修长的手指停了下来。

    崔凌将视线转向他的脸。

    男子用手摸了摸有些胡渍的下巴,这才将口中的烟吐出来。

    他此时头上外戴着一顶鸭舌帽,看到崔凌那凝重的表情之后,有些奇怪的笑了笑,将手中最后一小截烟

    头吸到只剩烟屁股,扔掉。然后捡起了地上扔着的一个塑料瓶,很认真的放进了另一只手拿着的麻袋中。

    然后他转过身,慢慢的向前走去。

    “等等”崔凌走去拦住了他的去路。

    那男子抬起有些胡渍的脸,眼神浑浊的看着他,然后伸出手指了指前方的路说道,“谢谢。”

    话语间却面没有感情的波动,也没有那种奢求的渴望。

    只是一种习惯于一般的自然。

    崔凌没有动。

    他已然是静静的看着眼前这个看起来很落魄的男子。

    这个大概二十六七岁的男子。如果不是之前看得仔细,还真的被他的演技骗去。

    “你是谁”

    面前这个人的身体好像是微微颤抖了一瞬,他原本低下的头再一次抬起来,狠人的看了看面前这个穿着棕黄色外套的男子。

    然后他收回了手,再一次提起他手中的麻袋向前走去。

    “站住”崔凌再一次拦住了他的前路。

    他的一只手,就横在了前方。

    “你是谁”

    那男子再一次抬起头看了看崔凌,好像第一次见到她时那么惊奇。

    他将头上的鸭舌帽正了正,有些奇怪的看着眼前这个穿着棕黄色外套的人,脸上的不解,再配上那双浑浊的眼睛,完全看不出半点破绽。

    “没有钱没有钱,嗬”眼前的人自言自语的说完话之后,感慨一般的发出一声类似于喉咙里卡了痰的声音。

    崔凌皱了皱眉,他默默的看到眼前和这个看起来落魄的男子,缓慢的向前方走去。

    此刻的他,还真是有些琢磨不透了。

    “噔噗噗”落魄的男子手中提着的袋子不时会碰触到地面,发出一阵噪音。

    “难道我之前的怀疑都是错的”崔凌心中暗想,“有些时候,天才是与疯子同在的”

    “但是算了,我还是先回警局里看看情况吧。”崔凌心情有些沉重的走向一边的自行车,但就在他准备上车的那一瞬间,下意识的回头又看了一眼,却发现原本那个落魄的男子此时正斜倚在墙上看着他。

    他将鸭舌帽反过来戴在了头上。

    此时那落魄的身影,抹了抹脸。这是一个眼神锐利的年轻人。笑了笑之后原地给他做了一个街舞的经典动作。

    最后招了招手,便消失在一边的胡同当中。

    “嘭”

    “啊嘶”

    低头一看,崔凌立马感觉到剧痛。因为刚才的失神,不小心松开了手中的自行车车把,导致砸到了脚。

    这个捡破烂的人,演技真的可以当影帝了。

    “这个人究竟是什么人”崔凌蹲下身子揉了揉脚,感觉整个人都难受极了。

    这个人他不可能放过

    刚才这看起来落魄的男子虽然演技十足,但他手里的功底却是逃不掉的。现在能有这种“手艺”的人已经不多了。而崔凌却刚好就认识其中一个。

    北城里其实还隐居着一位昔日的盗王,当时也是赫赫有名的传奇人物。

    那时候讲究的是“劫富济贫,侠义为生。”

    这部呢概括当时这个老人的所有,但是这位老爷子在崔凌心中,却是完全担得起这八个字。

    只是这老爷子的名号太出名了,本身行走江湖时,也并不显露真身,现在老一辈的人都走了所以人们往往只听过“飞天螳螂”,却并未有幸得见其本人。

    虽然这会早已经洗手不干了,但这并不影响到这老人家在这圈子内的影响力。

    崔凌也是爷爷这一辈的人跟着老人家关系莫逆,具体就先不说了,两人虽然年龄相差挺多,却也有了忘年交一般的交情。

    但是崔凌不能空着手去,这是“门面”。

    他买了老爷子最爱吃的酱鸭子,却又让人装在几层保鲜膜当中,往往不是他将东西送去,而是老爷子“一不留神”将东西“请”出来,这是礼数。

    老爷子性格孤僻,始终一个人住着。

    有五六个儿女,最起码有一半的因为这上一辈的关系,都是发展不错,却不敢回来见老爷子。

    按照崔凌的看法来说,是丢份

    总听老人讲起,就凭借他这关系,随便十个人沾点光也就成了气候,不过往后呢等他过了世,人走茶凉,这帮小兔崽子迟早是坐吃山空

    老人现在最看得起的,是他的两个大孙子,一个是榜上有眼,目前博士都快读出来了;另外一人却是善心仁义,一颗赤诚之心。

    也许是爱屋及鸟,顺便捎带上了年纪相若的崔凌。

    转过一个互通之后,就能看到一个远超院落、干枯枝长的老树。

    崔凌将自行车打在了;庀的电线杆上,弄好之后,

    推开了那扇木门。

    “崔家那混小子又来了崔家那混小子又来了崔家那混小子又来了”一进门,依着熟悉的声音响起,只见一个颜色艳丽的鹦鹉站在诺大的笼子里,被挂在庭院的老树枝上,高傲的藐视着下方这个不请自来的年轻人哇哇乱叫道。

    “小哇,别犯浑”就在这时,屋里传来了一个浑厚的声音,听上去中气十足。

    “啊啊恭喜发财红包拿来”鹦鹉大哥在笼子里转了一圈,伸出粉色的爪子指着崔凌说道。

    这个老家伙真不正经

    崔凌抹了把汗,恭恭敬敬的拱手向屋里说道,“老爷子,小子崔凌来看看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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