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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婶
“秋风,回来了啊。”
“是啊,吉婶,你这是要上街刚回来吗”
“这不是狗蛋一直吵着要吃鸡蛋嘛,给他上街买两个。你说这孩子,从小就被惯坏了,怎么说都不听。”
“小吉是个聪明孩子,未来是要考状元的,现在是长身体的时候,给他补补也好。”
莫秋风赧然地笑着,摸着脑袋开口,“我还想着小吉以后出人头地,到时候跟着他混呢。”
吉婶脸上笑出了花,摆着手连连开口,“哪里,就狗蛋的样,能中个秀才,我就谢天谢地了。”
“吉婶,这是我刚才路过市街,顺手买的一点水果,正好遇到,给小吉补补身子。”
“这哪能啊,你现在病刚好,留着自己吃吧。”
吉婶连连摆手,莫秋风作势就将水果塞到吉婶手里,“吉婶,不要客气了,要不是您和吉叔从小就照顾我们,我们怕是活不到今天。”
吉婶还要推辞,被莫秋风拦下,“吉婶,我现在在军中,每个月也有不少军粮,够我自己用的。”
“那也不行啊,小柔那孩子眼看着就要长大了,你还得给她备份嫁妆呢。”
提到莫秋柔,莫秋风顿时笑开了眼,“放心吧吉婶,我备着呢。”
“那,好吧。”
见莫秋风坚持,吉婶只能收下水果,想起什么来偏头看莫秋风,“难得回来一趟,晚上去我那吃个饭呗。”
“哎,好嘞。”
小屋和小屋前面的两亩地,是父母留给他们兄妹唯一的遗产。在他从军,小柔离开之后,这座小屋空置下来,他也懒得修缮。
推开门,尘土洒落下来,挥挥手进屋,莫秋风在椅子上坐下。老旧的椅子发出咯吱声,却让莫秋风习以为常。
桌面上散落一层老旧灰尘,莫秋风起身将破损的茶碗拿出去,在小井那取了水清洗,洗着洗着又开始发
呆。
从军一年,回来的时间不足半个月,习惯了军帐城墙的日子,突然闲下来,他竟然有些无法适应。
习惯,真让人无法抗拒。
好像,很久以前,他有一件坚持了好几年的事情,却想不清什么时候。
是梦境里面吗
这几天,一直在做那些奇怪的梦,可梦醒后一切又变模糊了,那么的不真实。可,又让他有种难以忘怀的感觉。
梦里面,好像自己会枪术
莫秋风愣了一下,将茶碗放在小井边,起身从屋里拿了长枪,总感觉手感和记忆中完全不同。
轻了点,是因为枪身是木头做的吗
掂量了一下长枪,长枪在他手上舞动了一圈,那种陌生又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莫秋风呼了一口气,踏出了第一步,手中长枪突然变成活物一般,灵活无比。
枪幕形成,随着那种感觉越来越强,莫秋风只觉得
自己的身影越来越轻,地上的沙尘好似受到了牵引,以他为中心,形成了一个风卷。
风声之中,好似有龙吟响起。
汗水,浸透了莫秋风的衣衫,他的脸色也开始变得苍白,最终手上的长枪脱手而出,枪头竟然没入了墙壁。
趔趄数步,莫秋风瘫坐在地上,喘气不止。
虚脱无力,让他直接往后一倒,看着天上的蓝天白云,嘴角却露出惊喜和不可思议的笑容。
从军后,他有幸看到将领们施展枪术,那时候,他很羡慕,想着如果自己也会那些枪术的话,在战场上也有自保之力。
没想到,那个梦境竟然让他学会了如此厉害的枪术,那些将领的枪术和刚才他施展的枪术比起来,连渣都算不上。
传闻大邑王朝有一名神枪手,皇室子弟都以能够拜师为荣,不知道他的枪术和刚才那套枪术比起来,谁更厉害些。
只是,身体太弱了啊。
叹了一口气,莫秋风从地面上起身,透过皮甲能看到自己那瘦弱的身躯。从小在接济下长大,让他的营养完全跟不上,从军之后连温饱都很难,身体素质哪里能和那些将领相比。
看来自己要好好锻炼了。
好歹有了力气,莫秋风起身到墙壁边,伸手去抓墙壁上的长枪,让他尴尬的是,自己竟然抽不出来
长枪好似长在了墙壁上,任他如何使劲都抽不出来。这是军队统一发放的长枪,回编的时候要是没带回去,估计又要挨鞭子。
松手搓了两下,莫秋风沉下腰,双手抓住长枪的木身,使劲往后拉。在吃奶的力气下,长枪终于开始松动,莫秋风神色微动,用力过猛带着长枪倒退,栽倒在地上。
但好歹拿下来了,莫秋风松了一口气,站起身低头去看长枪,旋即脸色古怪,耸拉着肩膀。
手上拿着的,竟然是长枪的木身,至于枪头还在墙壁里面。
好家伙。
任命地进屋拿了铲子,在陷入的枪洞周边开始挖掘。
这是黄土和粘土粘合的土墙壁,铲子挖了半天,总算将枪头挖了出来,在枪身上面钻了钻,好歹安回去了。
这就是军队分发的武器,撇嘴,莫秋风将长枪放到一边,也不敢脱下皮甲。这是军队的规定,无论战时还是休沐,铠甲不得离身。
将屋子打扫了一边,敲门声响起,莫秋风出了院子开门,便见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站在门口。
在这郊区的小村落里,人们穿着都很朴素,甚至可以说是老旧。可这个少年不同,他穿着学士长衫,长发束冠在身后,做读书郎的打扮。
正是吉婶的儿子,王吉。
鸡窝里面出雏凤,王吉从小喜欢读书,跟着城里的先生进了学堂,羡煞了多少街坊邻居。他也成了这小村落里面,最有前途的孩子。
“娘亲让我叫你过去吃饭。”
看到莫秋风,王吉脸色平淡,甚至带着一丝嫌弃。
吉婶和吉叔心善,在莫家父母离世后,一直关照着莫秋风和莫秋柔兄妹。只是,他们家境也称不上好,送王吉进学堂后,更是精打细算过日子。
家里有余粮,给了莫秋风和莫秋柔,自己就要紧巴过日子,对此王吉一直是很诟病的,对莫家兄妹的态度也就称不上好。
莫秋风已经习惯了王吉的态度,但他习惯了放低姿态,应声后跟着王吉走向王家,街里街坊看到的,都会打个招呼,脸上都是朴素的笑容。
说是王家,其实也就比他的屋子好一点,只不过干净整洁许多。桌子上摆着四菜一汤,还有一盘大肉。
肉食,对于他们这种家庭来说,可是珍贵的物拾,逢年过节才能奢侈地买上一小块。吉婶从街市回来的时候,可没买肉食,莫秋风一想就知道,应该是后面又去了一趟街市。
原因,自然和他有关,也怪不得王吉对他的态度又冷淡了许多。
“秋风来了啊,坐坐坐,就当自己家里,不用客气。”
吉叔是个老实人,在田地里耕耘了半辈子,也不太懂说话,这会只是在旁边笑着,但脸上也带着慈祥的神色。
四人落座,莫秋风有些拘谨,王吉就在对面,目光投来的时候总是带着冷意,让他更加不适。
那盘大肉没人去动,莫秋风不好意思,吉叔和吉婶一心想着给年轻人,而王吉,他虽然看不惯莫秋风,但孝心却是有的,在学堂的时候伙食不错,自然想将这盘大肉留给父母。
“都吃肉啊,大夏天的,放半天就得坏了。”
吉婶终于看不过去了,夹起肉就放到莫秋风碗里,也给王吉夹了一块。
偌大的肥肉夹杂着一点瘦肉,对于他们来说却是难得的美食,莫秋风低头看了一眼,没有再拒绝,夹进嘴里咬了半响才吞下。
油腻,却很香,和过往的饭菜一样,香在心里。
“狗蛋啊,你从城里回来,最近城里有没有什么新鲜事,说出来也给我们听听。”
王吉吃饭的动作一顿,看着吉婶嘟哝着开口,“娘
,都说了,不要叫我狗蛋。”
“这有什么,都叫了多少年了,不也一样过来了。”
“这不一样,万一被我那些同窗听到,会笑话我的。”
“都是自己人,怕什么,秋风也不会说出去的。”
吉婶白了一眼,筷子在桌角敲着,“不说这个了,说说最近的新鲜事吧。”
“也没什么新鲜事,广陵城就这么大。”
王吉嘟哝了一句,想起一件事来,看着莫秋风开口,“倒是守卫军那边出了一个通告,已经张贴在城里了,这时候,估计也已经在守卫军里面宣布了。”
守卫军
莫秋风愣了一下,下意识去看王吉,眼中带着疑惑的神色。
广陵城的人们,习惯将军队称为守卫军,出了通告他倒是没听过。
“什么通告”
吉婶倒是先开口发问,王吉撇撇嘴开口,“一个关
于比武的通告。”
“这两年,守卫军的将领死了不少,朝廷又没有新的任命,守卫军就想着在军中以比武的方式,选拔一些人才,提拔到将领的位置。”
“这是好事啊,秋风,你也可以去参加,或许运气好就提拔上去了呢。”
“就他”
王吉抬头看莫秋风,不以为然地撇嘴,“去了也是当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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